省粮食局制定2012年直属单位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办法
为强化局直属各单位安全责任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目标体系,不断夯实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近日,省粮食局进一步完善考核内容,制定下发了《2012年直属单位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办法》。
《省粮食局2012年直属单位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办法》的主要特点:一是安全考核列入局直属单位年度考核内容之中。结合实际,制定了直属事业单位和仓储企业目标考核评分标准,并分别进行考核。二是加大平时考核力度。考核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以平时考核为主,年终集中考核为辅的原则。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平时检查考核占70%,年终考核占30%。要求在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和节假日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的结果作为平时检查考核的依据。三是明确凡在本年度粮油库存检查中达不到“一符四无”粮仓标准的单位直接判定为安全考核不合格单位。四是明确具体标准,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规定在本年度安全工作中,除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生产、人身、仓储、消防、盗窃等安全事故的,均实行“一票否决”。明确了在安全生产和仓储管理中执行“一票否决”的具体标准。明确在安全工作中,发生粮食掩埋事故,火灾事故,机械、电器伤亡事故,单位范围内机动车辆事故,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事故,中毒事故,粉尘爆炸事故,溶剂爆炸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一次重伤1人以上,或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明确在仓储管理中,由于超仓容储存导致库房产生严重安全隐患的,储备粮管理中不按规定轮换,造成储备粮品质劣变的,因管理不善,造成储备粮油霉变、发芽的,产生严重虫粮,处理不彻底造成粮食损失在5000公斤以上10000公斤以下,油脂数量在500公斤以上2000公斤以下的,或损失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