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部署农村卫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
为扎实推进农村卫生集中整治工作,全面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近期以来,赫章县部署农村卫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
据悉,创建工作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农村卫生整治方针政策为指导思想;总体目标是通过示范村(社区)得创建,使村(社区)卫生整治各项机制健全,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保洁人员发挥作用,村(居)民文明卫生素质得到大幅度提升,农户庭院和室内外卫生脏、乱的问题得到全面治理,农村卫生得到优化,村容村貌焕然一新,形成“百姓富、生态美、环境优、卫生好”的美丽新农村;创建范围是各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的村(社区)。同时创建标准主要包括六方面。
制度建设好。要求村(社区)卫生长效管理制度要建立并落实,有村规民约,有卫生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评议小组,有包村干部、驻村第一支书、村(居)“两委”人员分片包保责任制和保洁人员日常管理制度、卫生监督制度,并与农户签定门前“三包”公共卫生环境保洁等责任书。
宣传氛围好。各村(社区)要有 3 条以上永久性宣传标语,各村(居)民小组有 1 条以上宣传标语,且及时更新,努力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创建环境卫生的良好氛围。
设施建设好。各乡(镇、街道)、村(社区)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牢固实用、就近方便”的原则,科学设置垃圾集中收集池或垃圾箱,并及时组织保洁人员清运垃圾。
人员管理好。村(社区)要加强对卫生保洁人员的日常管理,与卫生保洁人员签定协议书,明确卫生保洁人员的职责,落实卫生保洁责任。同时村(社区)干部必须亲自督促检查卫生保洁人员对所负责的路段、区域的卫生清扫情况,做到保持干净整洁。乡(镇、街道)要每月组织对保洁员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方能发放相关报酬,并将考核材料收集备查,对连续两个月表现差的保洁人员,责令村(社区)进行更换或待岗处理。
日常保洁好。村庄卫生要整洁,保持无柴草乱垛、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畜禽乱跑,公共场所及河道沟渠山塘水库内无垃圾、无野广告和乱张贴现象;
垃圾处理好。按照“户分类、村(社区)收集、乡(镇、街道)转运、县处理”的模式,及时清理生活垃圾。农户不得将垃圾堆在庭院周围、倒在路边、田边、河边,不得堆放在院坝边、屋檐下或就地焚烧,垃圾倒入村(社区)指定的垃圾池或垃圾箱内集中转运,确保村(社区)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标。
为了使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县政府要求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开展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是农村卫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更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必然要求,必须纳入脱贫攻坚工作内容和民生工程抓紧抓实抓好。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精心部署,认真落实。要加强分类指导,突出重点,严格管理,有效推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强化组织保障。要把农村卫生集中整治创建工作列为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重点内容,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同时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分管领导要履行农村卫生集中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的职责,必须亲自上阵全力抓、集中精力具体抓,班子成员形成合力共同抓;要落实工作责任。实行农村卫生集中整治“一联两包”工作责任制,即乡(镇、街道)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联系村(社区)、驻村(社区)第一书记和包村(社区)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两委”人员包组包户。每月各乡(镇、街道)联系领导和包村(社区)干部要到联系包保的村(社区)督促检查,切实帮助解决农村卫生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农村卫生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指导,对村(居)民打扫庭院和屋内卫生的情况进行巡查;要合力进行整治。要认真履行农村卫生专项整治工作职责,切实帮助解决农村卫生专项整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对应所帮扶的村(社区)至少创建一个示范村(社区),创建结果与考核乡(镇、街道)同奖同罚;要严格督查考核。要准确把握农村卫生专项整治情况,把务实创新贯穿创建工作全过程,积极探索新方法,开辟新途径,建立新机制,创造具有自身特色的有益做法,努力打造赫章县农村卫生整治工作品牌。对经考核评估达到目标要求的村(社区)要进行宣传,对在创建活动中工作出色、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行动迟缓的乡(镇、街道)和部门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同时县农村卫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办公室、县督办督查局(考核办)要加强对部门联系乡(镇、街道)以及乡(镇、街道)“一联两包”开展农村卫生专项整治示范村(社区)的到位情况、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对未开展工作或开展工作不力的将严格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