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深圳市龙岗中等专业学校迁址重建工程拟永久使用龙岗区林
一、拟使用林地用途:深圳市龙岗中等专业学校迁址重建工程建设。
二、拟使用林地位置:龙城街道。
三、拟使用林地面积:5.9246公顷。
四、公示时间:2023年3月16日至3月22日。
五、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反映,受理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6楼1609室;联系人:巫工;联系电话:0755-28918216;邮箱:lggljlyk@pnr.sz.gov.cn。如无异议,公示期满,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深圳市龙岗中等专业学校迁址重建工程拟永久使用林地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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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中等专业学校迁址重建工程拟永久使用林地位置示意图.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