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2013年勒流街道公办小学一年级非勒流户籍借读生招生办法的通知
勒流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办公室文件
顺勒办发〔2013〕9号
印发2013年勒流街道公办小学一年级非勒流户籍借读生招生办法的通知
街道各单位:
《2013年勒流街道公办小学一年级非勒流户籍借读生招生办法》业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勒流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2013年3月29日
2013年勒流街道公办小学一年级非勒流户籍借读生招生办法
为贯彻落实《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我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管理,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对象
年满 6 周岁,身体健康,有正常学习能力,需入读勒流街道公办小学一年级的非勒流户籍儿童,包括政策性借读生和普通借读生。
二、招生原则
在当年完成招收勒流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后,勒流街道教育局根据学校剩余学位情况,按照先安排符合政策性条件借读生,再安排普通借读生的原则,招收要求进入公办小学就读的非勒流户籍借读生入学,额满即止。上级部门如有文件规定享受户籍人口入学待遇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策性借读生和普通借读生的界定
(一)政策性借读生。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政策性借读生:
1.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或支援边疆建设或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本街道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2.本街道优抚对象的适龄子女。
3.本街道户籍居民合法领养的适龄子女。
4.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街道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5.符合《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内地就学享受当地生源同等待遇的意见》(教民〔2011〕8号)规定的进藏干部职工子女。
6.本街道按规定引进的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后、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的适龄子女。
7.在本街道工作的归国创业留学人员的适龄子女。
8.在本街道居住且符合粤教基〔2005〕3号文件规定、持有效期3年及以上《广东省居住证》(属引进人才类)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9.佛山市区级以上政府认可的有突出贡献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10.在本街道投资的项目竣工投产或开业、营业两年以上,项目投资额不低于 50 万美元的外商和港、澳、台人士或项目投资额不低于 200 万元人民币的非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
11.在本街道居住且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非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
12.在本街道居住且持有我国驻外领事馆出具华侨身份证明的适龄华侨子女。
13.在本街道居住且持有《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的台湾人士适龄子女。
14.在本街道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以月为界,截止至招生报名之日),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15.父母一方有本街道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
16.按照有关规定,被批准入户但尚未办理入户手续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二)普通借读生:不符合以上 16类情况,在勒流街道居住满一年,有居住证、有合法稳定职业的非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属于普通借读生。
四、招生办法
勒流街道教育局于2013年3月下旬,通过媒体及在幼儿园发放宣传单张、在各公办小学张贴等方式向社会发布当年9月入读一年级的招生通知。对要求借读且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父母,按“***1”所列类别进行审核或按“***2”所列计分项目进行量化计分。勒流街道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数、借读生的居住地、积分排名、入学志愿等在全街道范围内统筹安排儿童入读,额满即止。
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如下:
(一)借读生家长或监护人应在报名前准备好以下报名材料:1.家长或监护人的工作证明、身份证;2.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本、房产证或购房***及合同;3.儿童的免疫接种证;4.家长的《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5. “***1”或“***2”列出的报名时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前部分证明材料的办理:
1.在勒流居(暂)住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就业证明由其所在工作单位开具。
2. 儿童的免疫接种证报名前需到勒流医院进行验证确认。报名前未完成免疫接种的儿童和尚未到接种时间的儿童,须由医院出具证明,安排具体时间进行补种;已完成免疫接种的,须由医院出具已完成免疫接种的证明。
3. 儿童父(母)必须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到现居住地社区(村)行政服务站审核验证,验证若通过,社区(村)行政服务站发出《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证明》。
(三)政策性借读生到居住地(房产所在地)所属学区报名(学区划分参照“勒流户籍学生招生办法”中的“招生学校及范围”),普通借读生可根据勒流街道教育局公布的学位数,就近报名(只允许报一所)。勒流街道教育局、学校和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审核登记材料并计算积分。
(四)4月份,政策性借读生申请报名入读。政策性借读生家长或监护人可以在指定时间内到现就读的幼儿园或居住地附近的公办小学门卫室索取报名资料,并根据申请表的指引填写相关信息。按要求于指定时间持《勒流街道小学一年级政策性借读生入学申请表》及必备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就近学校登记报名,过期不再受理。
(五)5月份,街道教育局公布政策性借读生积分审核结果,家长如有异议,可在指定时间内到报名学校查询。
(六)6月份,根据最终审核结果,学校公布政策性借读生安排情况及普通借读生的学位数。获得学位的政策性借读生家长须于指定日期到安排入读的学校进行学位确认,逾期不办理的,视为放弃。
(七)6月下旬,街道教育局根据所剩学位数、参照政策性借读生招收办法招收普通借读生。
(八)学位确认完毕,部分学校若有空余学位,街道教育局将在未录取的学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五、部门职责
1、街道教育局: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安排、报名系统的开发维护、幼儿学籍的核查及报名资料的复核。
2、勒流各公办小学:负责报名登记工作、报名资料的审核及相关信息录入。
3、区社保局勒流办事处:负责社保缴费信息的核查并出具证明。
4、街道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负责安排和核查社区(村)行政服务站出具《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证明》,负责献血情况的核查。
5、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勒流分局:负责投资、工商登记的核查。
6、区地方税务局勒流分局、区国家税务局勒流分局:负责纳税年限和纳税额的核查。
7、街道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负责安排和查核社区(村)流管站从系统打印《佛山市流动人员办理居(暂)住证历史记录》。
8、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利局:负责购房信息的核查。
9、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负责在勒流街道重点企业工作的人员情况的核查。
10、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归国创业留学人员资格、民工入户手续、专业技术职称的核查。
11、街道党政人大办公室:负责获奖证书或荣誉称号的核查。
12、街道团委:负责志愿者(义务工作者)服务情况核查。
13、勒流医院:负责儿童免疫接种资料的核查并出具相关验证证明。
六、工作要求
(一)各职能部门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要认真研读街道招生文件、正确领会和把握文件要求,明确本部门任务职责。
(二)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对前来办理手续的家长要热情接待,对家长有关疑问要作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对工作开展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与街道教育局反映,以便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三)对家长提供的证明材料要认真核查,严格把关。有关企业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积极配合,杜绝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如发现造假现象的,对有关职能部门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及主管领导的责任。
七、附则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并由勒流街道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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