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年佛山市普法工作总结
2007年是“五五”普法由启动进入全面实施的一年。一年来,我市各级普法部门在党委、政府、人大的重视支持下,学习贯彻党的***,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创新普法形式,增强普法效果,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建设产业强市、文化名城、现代化大城市以及富裕和谐佛山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落实普法工作机制
(一)及时调整完善普法领导机构。针对换届后部分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变动的情况,在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市普法办经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调整了普法领导小组成员,成立了普法办公室。各区和镇、街道均先后调整了普法机构。各成员单位继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履行职责,齐抓共管、相互配合,共同参与、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切实加强普法队伍建设。为进一步优化配置,市普法办对市普法讲师团进行了全面调整和充实,制定了《佛山市普法讲师团工作职责》,并为57名成员颁发了聘书。调整后的讲师团主要由有关职能部门中的法律专家、大专院校中从事法学教育的学者和热心普法工作的资深律师组成,既重视了法制理论研究,又突出了实践性,贴近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实际。各区也及时做好普法讲师团、联络员、法制副校长、法律志愿者等工作网络的调整充实工作,禅城区还成立了由140多名在校大学生组成的普法先锋队,顺德区成立了“五五”普法高级讲师团和宣讲团。5月29至31日,市普法办在市委党校举办了全市普法联络员培训班,对市直各单位和部分镇(街)、社区的100多名普法联络员以及各区普法办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市财政局、教育局、行政执法局、妇联等单位联络员介绍了各自的经验。目前全市有各级普法讲师团成员261名,普法联络员880名,普法队伍对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探索建立市、区联动合作机制。在市普法办倡导下,市与五区普法办形成了每季度召开一次座谈会的工作机制,座谈会轮流在五区召开,交流工作体会,研究部署每一时期的中心工作,分工协作,共享普法资源和成果,促进了普法工作在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下取得更大的成效。
二、积极推进“法律进社区”工作,促进基层和谐稳定
各级普法部门把“法律进社区”工作作为“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创建工作的基础工程来抓,在社区扎实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试点先行,全面推进“法律进社区”工作。市普法办在年初召开的全市普法工作会议上,对“法律进社区”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各区通过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方式稳步推进。随后,市普法办多次到五区进行调研,听取情况汇报,实地参观部分试点社区,并召开座谈会,总结经验,研究部署进一步的措施。
(二)以“五个一”为载体,着重抓好社区阵地建设。各地积极推进社区“五个一”(即一个法制宣传橱窗、一个法律图书角、一支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一套居民学法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活动)建设,以此作为重要载体,积极向社区居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截止2007年9月全市“五个一”达标率为71.2 %。在此基础上,顺德区各镇(街)基本建立了一个法制广场(法制公园),禅城区各镇(街)都有一个经常性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公共场所。
(三)形式多样,方式方法灵活生动。一是各地积极引导律师所与社区建立共建关系,由律师所组织律师为社区居民和企业单位提供免费法律服务,或举办法制讲座,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或定期驻点为居民解答法律咨询和提供法律服务。南海南天明律师事务所同时与6个社区建立共建关系,每年出资20多万元开展社区普法活动。目前全市与律师所开展共建活动的社区有74个。二是有些社区开展了“法制型”社区创建活动,抓好社区规范化建设,建立“六个必访”(对本社区入住的外来人口必访;对两劳回归人员及其家人必访;对失足青少年必访;对特困家庭必访;对残疾人家庭必访;对军烈属家庭必访)和“两个跟上”(普法工作跟上和解困工作跟上)的工作机制,设立社区居委会法制宣传教育站,聘请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搞好法制教育宣传长廊,积极营造社区法律文化。三是部分社区坚持开展经常性的社区法制论坛活动,邀请职能部门的领导和律师,深入社区,就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与社区居民开展面对面的交流,在互动中学法。
(四)贴近社区,着力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级普法部门注重研究把握社区居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如房屋拆迁、婚姻家庭、信访、道路交通安全等涉及社会稳定的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注重加强对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三水康华社区在社区电脑室设立法律电子图书馆操作系统,方便了居民学法。
8月,市司法局梁海泉局长受市政府委托就“法律进社区”工作向市人大主任会议作了专题汇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林元和充分肯定了此项工作,认为“法律进社区”工作在平安和谐社区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随后市普法办制定了进一步推进的具体措施,并向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做了专题报告。
三、不断巩固“法律进企业”工作,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结合我市被省确定为“法律进企业”示范地区,各级普法部门以“法律进企业”工作为载体,积极探索企业普法新路子,着力提升企业普法的积极性、针对性和实用性,保证了企业普法工作落到实处。为规范此项工作,市普法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进一步加强“法律进企业”工作的意见》,对此项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任务内容、方法措施、实施步骤及具体要求进行了规定,对各有关单位的职责进行了分工,要求各地、各单位分三个阶段开展好“法律进企业”工作。为推进“法律进企业”工作的深入开展,10至11月份,全市上下组织开展了“法律进企业”宣传月活动。11月27日晚,“法律进企业法制宣传月”活动暨“企业与法•和谐共赢”主题法制文艺汇演活动在禅城区环市童服城广场举行,卫生、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等单位和部门为现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法制小品、相声、独唱、舞蹈、杂技、大合唱等节目精彩纷呈,3000多名企业员工观看了演出、受到了教育。12月,市司法局、工商联、普法办联合组织举办了企业法制论坛活动,邀请市地税局领导、市中级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律师和企业代表以对话论坛的形式,为300多名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法律专业学生讲解了与企业经营、管理、发展有关的法律知识。据不完全统计,宣传月期间,各级普法部门组织大型“法律进企业”活动50余场次,派发法制宣传资料近160万份,组织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深入企业和员工村开展法律咨询70多次,促进了企业员工的法律素质、依法维权能力的提高和企业依法管理、诚信经营。12月底在汕头召开的全省法律进企业经验交流会上,我市作了经验介绍。
四、广泛开展新颁布法律和专业法的普及宣传,为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着力抓好新颁布法律的普及宣传,促进新法的顺利实施。围绕《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企业所得税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这几部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法律的出台,各级普法部门以编印派发宣传资料、组织讲座、培训班为主要方式,积极开展了新法的宣传普及。市普法办先后组织编印了《企业所得税法》、《物权法》单行本和《劳动合同法知识读本》;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王利明教授为市、区五套班子领导以及市直副处以上领导干部等1000多人讲授《物权法》;与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联合举办“经济国际化与中国统一企业所得税立法”专题讲座,邀请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剑文教授为税务系统工作人员及1000多名民营和外资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讲授《企业所得税法》;在《早安佛山》电台节目制作了《物权法》、《劳动合同法》的专题节目。顺德区先后组织举办了“民营企业家《劳动合同法》法律知识讲座”和“《劳动合同法》理解与适用讲座”,分别为全区600多位民营企业代表和70多家台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讲授《劳动合同法》。高明区组织举办了“与法同行”《物权法》知识竞赛活动,10000多人参与;分4期对区内1000多企业负责人、工会领导和政工领导进行了《劳动合同法》培训。
(二)各职能部门狠抓专业法的宣传普及,促进了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市普法办和有关职能部门围绕现代化大城市建设和整治社会治安等专项活动,采取了举办法律咨询活动、图片展览、送法进校园、进企业活动等形式,开展各专业法的宣传。市总工会、普法办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开展了“职工与法同行•万众和谐共享”百万职工学法大行动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市妇联系统于“三八”妇女节期间组织举办了“妇女学法维权•共建和谐社会”佛山市妇女学法大型法制宣传活动。市整规办、知识产权局等部门于“4.26”知识产权保护日期间开展了“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通过设立“知识产权投诉站”、举办“4.26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报告会”,在佛山电视台《飞鸿茶居》节目制作版权保护节目、制作著作权保护公益广告等方式,向市民广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常识。“6.26”国际禁毒日期间,市普法办、禁毒办、劳教所联合开展了大型禁毒宣传活动。此外,劳动、公安、税务、环保等部门分别在安全生产宣传月、交通安全宣传日、税法宣传月、环保宣传月期间广泛开展相关专业法宣传活动,民政、行政执法、卫生、财政等部门都加强了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专业法的宣传。
(三)积极宣传《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促进法制宣传教育规范化、法制化。《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是指导和规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一部重要地方性法规。《条例》出台后,市普法办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以贯彻落实《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为契机,研究制定落实《条例》的具体措施;组织召开了全市学习贯彻《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座谈会;于3月1日《条例》实施当天在《佛山日报》以记者问答形式邀请市人大蒋顺威副主任对条例进行了解读;在佛山普法、普法网上制作了学习贯彻《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专题。南海区编印了《条例》学习读本发放给各镇(街道)机关和区直各单位人手一本;高明区在全区干部职工、部分企业人员中组织开展了《条例》有奖法律知识测验活动。各地、各单位按照《条例》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制定了落实的具体措施。《条例》的宣传普及,促进了法制宣传教育由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实施转变为依靠法治手段推进,促进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法制化、规范化。
五、创新形式和载体,法制宣传教育影响力不断增强
各级普法部门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丰富了形式和载体。市普法办于9月至11月组织举办了主题为“营造法制氛围•构建和谐佛山”的普法格言警句创作大赛,收到来自10多个省市的10000多条作品。南海区于3至6月份举办了“南海区企业法制宣传栏设计制作比赛”活动;于10至11月份在全区开展了“送戏进企业”活动,先后到8个镇11个企业为5000多名企业员工播放法制电影;举办了以镇(街)为单位的法制宣传电视专题片制作比赛。高明区在盈香生态果园建立普法阵地,在景区制作法制宣传栏、法制画廊,使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于企业员工工作和游客游玩的全过程。
同时,市及各区纷纷建立和改进普法平台和阵地,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广泛辐射作用。市普法办与佛山移动公司建立共建关系,不定期向全市手机用户发送法制短信;对佛山市普法网进行了改版,增加了有关“律师在线答疑”、“网上办事”、“网站调查”、“各区普法”等栏目,为各区搭建法制宣传教育的新平台,“佛山市普法网”获得了“2007年度佛山市政务网站进步奖”。禅城区开通了普法网;顺德区在电视台开办了《生活与法》电视专栏,在政府办公自动化网页开辟了“学法专栏”。全年市及各区在各类新闻媒体制作普法栏目达839期。
六、营造氛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掀起全民学法新热潮
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前后,市及各区均举办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市普法办邀请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普法领导小组组长杨建华发表了题为《弘扬法治精神•共建和谐佛山》的书面讲话,刊登在12月4日当天的佛山日报上。禅城区广泛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吸引1.5多万居民群众参与,现场解答群众咨询500多人次,派发宣传资料1.5万份。南海区举办第三届“法在心中星宇律师杯”教职工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桂城街道举办了“桂城街道中学生法制教育小品大赛”;西樵镇举行了“和谐西樵”第三届体育艺术节普法弘德小品大赛;狮山镇举行法制文艺晚会;罗村街道举办法制文艺小品晚会。顺德区举办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明白说法进万家”系列普法活动启动仪式,16个单位和18家律师事务所的专业人员为群众提供现场义务咨询。高明区开展了“模拟法庭”进村(居)、企业文艺晚会活动,分别到各镇(街道)和部分企业进行巡回演出8场次,在高明电视台《沧江视线》栏目中播出“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电视专题片,全方位多角度地介绍高明区近年来普法工作取得的成绩。三水区举办“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大型法律咨询活动。
七、存在问题
一是各区普法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区普法经费的不足制约了普法工作的发展。
二是个别单位和部门开展与本单位职能有关的专业法社会宣传力度不够,发挥政府部门网站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有待加强,报送有关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信息不及时。
三是普法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有待加强,法制宣传工作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有待加强。
四是“法律进村镇”和“法律进社区”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