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社区矫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工作会议专题会诊工作中疑难问题
6月3日,市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在市司法局机关9楼会议室召开佛山市社区矫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工作会议,就如何贯彻落实市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精神,解决当前困扰和制约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的疑难问题进行专题会诊。市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主任、市司法局副局长曾国旋、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财政局、佛山监狱等成员单位的联络员以及五区司法局的代表共20人参加了会议。
据了解,我市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尤其是《刑法修正案(八)》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措施解决好这些问题,是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根据市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的要求,市社矫办组织草拟了《佛山市假释案件调查工作规程(讨论稿)》、《关于落实我市社区矫正工作专项经费的实施意见(讨论稿)》、《佛山市社区矫正工作衔接若干规定(讨论稿)》、《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佛山市司法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涉及社区矫正的刑事案件庭前调查工作规程的通知(讨论稿)》等四份文件。此次联络员会议分别就这四份文件方案进行讨论研究,与会人员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发表了各自的修改意见。
市社矫办主任、市司法局副局长曾国旋就如何抓好“会诊”成果落实、解决好制约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的相关问题,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要围绕当前亟需共同研究解决的问题,或未有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的问题,亦或是解决特别困难,而又必须去做的问题,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认真思考,加强协调沟通,考虑成熟以后再联合发文,成熟一个发一个。二是起草制定相关制度、规定的时候,要认真对照有关法律、法规,不能违反法律规定。三是省级权限范围内的事项要积极沟通,尤其是经费、人员编制等问题,要逐级反映,争取得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早日解决好相关问题。四是希望各成员单位相互支持,大力配合,不断推进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向纵深发展。各区司法局也要认真思考如何积极联系各成员单位,协调做好相关工作,要多跟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财政局等成员单位沟通,争取支持,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各项工作,共同维护好社会的和谐稳定。(市局社矫科 王广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