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区法院召开初任法官任前廉政谈话会
4月29日下午,香洲区法院召开初任法官任前廉政谈话会,党组书记、院长黄智江、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江显文、政工科科长陈新强、监察室主任王艳华共同参加了与14名初任法官的谈话会。
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江显文代表党组对14位初任法官表示了热烈的祝贺。江显文副书记指出,晋升法官是机遇,更是挑战。初任法官不仅要意识到裁判专业性、技术性方面的挑战,更要意识到职业操守、作风建设方面的挑战,坚持“五个严禁”,以纯洁的党性、良好的作风、娴熟的专业使人民法官成为最有公信力的职业。
监察室主任王艳华对14位初任法官提出了具体的廉政要求。王艳华主任指出,初任法官在廉政方面要坚守四个方面:第一,要牢记为大局司法、为人民服务的司法宗旨;第二,要遵守法官职业道德、《法官法》及法官行为规范的各项要求;第三,要严格遵守廉政方面的各项规定,尤以“五个严禁”为代表;第四,要努力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作贡献。
针对江显文副书记的殷殷期望以及王艳华主任提出的具体要求,三位初任法官代表发表了廉政感言。他们表态说,选择法官职业即选择了为人民服务,通过此次任前廉政谈话,更感到肩负职责的神圣性,今后一定以“五个严禁”为明灯,指引照亮自己的法官之路。
党组书记、院长黄智江作总结发言。黄智江院长指出,初任法官一定要坚定理想信念。理想信念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要紧密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确保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初任法官一定要恪守职业道德。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公正、廉洁是最基本的职业道德,职业化建设的关键就是以公正、廉洁为核心的职业道德建设。初任法官一定要坚持为民司法,要破除机械办案、就案办案,以法之理说服人,以法之情打动人,充分发挥调解制度的独特优势,减少诉讼对抗,节约司法资源,达到社会效果、政治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