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我市禅城区财政局积极施行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财政部于 2006年2月15日正式发布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在目前我市对外经济贸易持续稳步发展,企业产品出口不断走向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的大背景下,该准则的推出将为出口企业进一步消除国际贸易壁垒,以及企业在适应经济全球化、会计国际趋同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新要求中发挥重要促进作用。为此,我市禅城区财政局积极采取四项措施,推动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在禅城区的顺利实施:
一是认真做好新企业会计准则宣传工作,采取形式多样的载体、方法,将新企业会计准则信息传达到区属企业、单位会计人员;二是于今、明两年将新企业会计准则作为该区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内容,2007年度培训基本准则、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资产减值、职工薪酬、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共性业务部分)等8项准则,2008年度培训投资性房地产、政府补助、所得税、外币折算、企业合并、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8项准则;三是通过广泛发动组织该区广大会计工作者参加全国第三届会计知识大赛,调动会计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使新企业会计准则深入人心;四是引导该区上市公司做好衔接工作,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使新企业会计准则得到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