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迅速开展物业管理领域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房管所,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近期******、李克强***以及3月31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结合《关于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南安办〔2022〕61号)有关要求,切实加强我区物业管理领域的安全工作,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物业管理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全面排查治理隐患
各镇(街道)要迅速对辖区内的物业管理项目开展检查工作,督促物业企业落实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有限空间管养、电动自行车停放等主体安全责任。
各物业服务企业对于检查发现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对发现业主住户阻塞逃生通道、电动自行车上楼、飞线充电等消防违法行为,要及时劝阻、制止,并向消防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由其依法查处;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和窨井盖设施权属关系履行物业服务区域内窨井盖设施维护管理责任,有条件的设置有限空间标识牌。
二、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将有关消防安全等安全管理文件精神传达至每一个项目,深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确保企业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生产安全员、生产班组长、企业职工等实现全员安全培训,对项目巡查人员进行常态化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更新其业务知识,全面提升相关人员安全管理水平。
三、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将自查、整改情况及时报各镇(街道)房管所;各镇(街道)房管所将本次检查行动工作情况于4月29日前报送我局物业管理股。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