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对政府采购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近日,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下称禅城资管办)、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举办政府采购业务专题培训活动,对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等内容进行讲解,提高政府采购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专业素养。
记者从禅城资管办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自3月1日施行,着力构建规范透明、公平竞争、监督到位、严格问责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特别是对“天价采购”、质量不高、采购效率低下等引起公众广泛关注和对政府采购制度质疑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防治措施。
培训中,主讲嘉宾广东高木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志坚除了用案例讲述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外,还对实际操作中如何确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向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以及如何避免采购人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的方式改变评审结果,如何防止以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中标、成交条件等疑难问题作出了详细的解释。
区、镇街从事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后均表示,培训不但学到了理论知识,还解决了实际操作中的疑难问题,同时加强了与其他单位的工作交流。(来源:珠江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