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多措并举清理村(社区)证明事项
近日,巴中市政务服务管理办为认真落实***、省政府放管服改革和减证便民专项行动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村(社区)证明清理工作,清理取消市级30个行权部门村(社区)证明83项,保留村(社区)证明7项。
一是对证明事项反复论证、逐条审核,依法依规给出保留或取消意见。凡需保留的村(社区)证明,必须于法有据,做到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该合并的一律合并,凡未列入清单的证明事项,一律不得要求办事群众提供。
二是对于保留的村(社区)证明事项,市级有关部门规范证明文本样式、明确办理用途及法律依据,并在门户网站公布。对于需要村(社区)签署意见的盖章材料样本,以表单方式上传到门户网站并提供便利。
三是对在巴中市以外的地区或省级部门办事过程中确需提供的村(社区)证明,各县(区)督促乡镇(街道)指导辖区村(社区)本着方便群众和酌情合理的原则予以出具。
四是以清理证明事项为契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打破部门间信息孤岛,实现基层数据信息共享和个人信息互联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