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划定2021年度区管河道河砂禁采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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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30日发表
根据《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规定以及佛山市河道的来砂量、水情、防洪安全、供水安全、河床现状等情况,现就2021年度佛山市高明区境内区管河道河砂禁采区划定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佛山市高明区境内所有区管河道划定为禁采区禁采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禁采区内所有未经许可的采砂行为属违法采砂行为,如发现违法采砂行为可拨打电话进行检举、投诉。
(佛山市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0757-88212082)
特此公告。
佛山市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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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30 09:46:4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