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皇姑区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5月1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财政局开展了机动巡察。2021年8月12日,区委巡察组向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重要意义及整改开展以来所做工作
***将巡察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既是强化党内监督向基层延伸的制度性安排,也是加强党的建设、促进正确行使权力的重要方式。财政局党组时刻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以来的方针政策,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自觉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同时,严格按照李军书记在中共皇姑区第十四届代表大会上所作的报告和7月23日书记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把此次扎实推进机动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财政局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提高巡察整改的自觉性、主动性、坚定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切实增强局党组主体责任。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根本政治责任,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核、全面检查,坚决把反馈的问题整改到位,推动问题得到彻底整改、全面整改。自觉把整改与落实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推动皇姑区经济发展的中心工作相结合、与巩固上一轮巡察整改成果相结合、与推动财政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相结合,把党的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财政工作中,聚焦主责主业,转变观念意识,充分发挥财政监督作用,加强对预算单位的指导,切实帮助和解决预算单位难点问题,在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上见到新成效,全面推进财政改革管理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深化认识,制定方案
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安排机动巡察整改工作,研究贯彻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为切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结合我局实际,细化整改内容和任务分解,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科室、责任领导、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并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反馈,根据整改进展情况对整改措施及时调整。
1.全面整改,健全制度
针对巡察组反馈问题,财政局党组诚恳接受、照单全收,逐项整改,减少问题存量。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剖析问题深层次原因,坚持标本兼治,通过完善规章制度体系,加强原有制度建设,遏制问题增量,确保整改切实取得成效。杜绝“过关”思想,真正建立起整改落实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2.增进实效,召开民主生活会
召开财政局领导班子机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对照查摆剖析、举一反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制定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明确整改措施和要求,从具体问题抓起,推动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3.扎实推进,落地生根
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切实抓好机动巡察整改落实,并对各项资料进行梳理归档,真正把巡察成果融入到实际工作中。整改落实情况经各责任科室、责任领导审核确认后,报局党组工作会议进行审议,并形成整改报告,坚决把整改责任落实到位。接受第二巡察组回访,同时接受区纪监委和组织部门的日常监督。
二、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截止目前,我局党组共召开专题研究部署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会议3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坚持标本兼治,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区委第二巡察组对财政局党组提出机动巡察反馈的7项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完成,整改率100%,完成整改率100%,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已完成整改的问题
问题1. 财政局对采购项目需求中的技术和商务要求缺少针对性审核,一些项目的采购需求含义不清、量化指标不明、项目预估价过高,易产生财政资金使用风险。
整改措施:一是2021年5月我局转发了财政部颁布的《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本办法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及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强化市本级预算单位采购人主体责任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区直各单位遵照执行,按照计划安排拟于10月初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二是组织财政局及招标办具体负责政府采购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学习,提高指导采购单位确定采购需求的工作水平,增强“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管理负有主体责任”意识。三是对承担区内工程审核业务的造价事务所进行点对点招标,在履行采购程序前期开展对项目预算进行审核。
整改成果:一是通过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组织开展采购需求培训,预算单位对采购需求的主要内容和关键点掌握程度得到显著提高。二是预算单位根据本单位常态化工作需要,做到对所实施的采购项目做到准确、熟练编制采购需求,实现了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目标。三是通过对项目预算进行审核,完善了项目预算的管理环节,确保了在工程量未发生增减调整情况下,预算与结算价格保持在合理范围。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执行。
佐证材料:政府采购工作群转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及《关于印发沈阳市强化市本级预算单位采购人主体责任管理办法的通知》截图;组织财政局、招标办及各预算单位负责政府采购工作的相关人员学习《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课件、照片;皇姑区政府采购计划项目审批表;预算审核报告;辽宁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截图。
问题2. 预算编制批复不严谨,预算批复应进未进。
整改措施:在部门预算编制过程中,我们将在贯彻落实国家确定的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基础上,统筹考虑全区财力水平,在财力允许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资金,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
整改成果:使部门预算编制、预算批复和预算指标下达得到进一步规范,细化了预算管理工作。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执行。
佐证材料:《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财政管理和财务核算的通知》(沈皇财[2021]4号)、拨款凭证
问题3. 指导基层财务预算合理支出不到位,预算批复和执行差异较大。
整改措施:一是在编制年度财政收支预算时,合理预测预算年度收入来源,使收入预算更加贴近全年实际收入。二是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及时掌握和预判上级专项资金的下达进度及额度,做好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收入预计。三是在部门预算编制过程中,做到编制范围更加全面,项目管理更加细化。四是及时预判增量财力,细化预算追加资金管理。
整改成果:压缩预算与实际执行差距,对确需追加预算项目,按照《预算法》履行人大审批程序,全年按照经人大批复后的调整预算予以执行。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执行。
佐证材料:《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财政管理和财务核算的通知》(沈皇财[2021]4号)、拨款凭证
问题4. 专项资金缺乏***监管。财政局下拔的专项资金存在混用现象,并未能及时予以纠正。
整改措施: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财政管理和财务核算的通知》(沈皇财[2021]4号),进一步明确预算单位的政府会计主体责任,加强日常资金拨付和资金使用监管,规范预算单位事权和财权行权行为。
整改成果:一是预算单位的政府会计主体责任意识得到显著增强。二是项目资金“双向”管理效果明显提高,即预算单位按项目请款,实行项目结算;核算会计按照资金指定用途办理支付。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执行。
佐证材料:《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财政管理和财务核算的通知》(沈皇财[2021]4号)
问题5. 专项资金缺乏***监管。下拨经费后,未与其一同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整改措施:在《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财政管理和财务核算的通知》(沈皇财[2021]4号)中,规定预算单位的项目资金支出一律在一级预算单位核算,不得以实体资金形式转入二级预算单位。对城市建设类资金,由财政局依据《建设工程资金拨付指导意见》,对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的城建项目资金申请要件进行复核,按进度拨付资金,实行项目管理,总额控制。
整改成果:一是实行项目资金在主管部门核算,有效地强化了主管部门对项目资金的监管责任。二是进一步加大了项目资金拨付审核力度,对重大资金支出,需经主管局党组会议审议,财政方履行支付程序,杜绝了下属单位在资金使用方面的随意性。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执行。
佐证材料:《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财政管理和财务核算的通知》(沈皇财[2021]4号)、财政下达城维费的指标文、城管局在城维费使用中由第三方出具审计报告
问题6. 资产保值增值运作效益不佳,家底情况不清。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了房产管理系统全面更新升级工作并多次督促城管局及时更新皇姑区国有房产管理系统。二是协助该局建立了《皇姑区城市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保值运作。
整改成果:及时监督督促城管局更新皇姑区房产管理软件,基本实现房产变化同步更新,有效满足了资产监管需求,提升了资产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并通过资产管理制度的建立,指导其完成新购资产、问题房产的入账工作。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执行。
佐证材料:《皇姑区城市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房屋管理系统升级版本截图
问题7.资产保值增值运作效益不佳,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管对公有房产拆除后应销未销、应入未入的现状缺乏有效指导。
整改措施:协同和督促城管局按照《皇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资产管理制度,梳理当时征收拆除房产相关文件和资料,按照资产处置程序报批核销。根据我区问题资产实际情况,制定了《问题资产销账审批明细表》同时下发给各部门,规范国有资产处置行为,强化内控制度实施,切实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的基本原则。
整改成果:将《皇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固定资产管理相关文件印发给区城管局,协助其增强国有资产管理水平,提升资产交接的管理及监察力度,城管局党组对资产管理重要性认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促进了国资细化资产的管理,完善了日常监管措施,对材料手续完备的及时办理账面房产核销审批,对未入账房产进行调查并办理入账手续。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执行。
佐证材料:《问题资产销账审批明细表》及下发通知、《皇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给区直各单位下发通知截图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大力推进坚决彻底整改
一是以强化整改落实和党的政治建设为抓手,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直面问题、直奔问题、不遮不避,对把整改的具体问题与普遍性问题相结合,把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相结合,并对各项整改资料进行梳理归档,真正把巡察成果融入到实际工作中,运用好巡察成果,真正做到教育、整改、提高和完善,指导全局工作向纵深推进。二是把党的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财政工作中,聚焦主责主业,转变观念意识,充分发挥财政监督作用,加强对预算单位的指导,切实帮助和解决预算单位难点问题,在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上见到新成效,全面推进财政改革管理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切实增强党组织的执行力和战斗力
一是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根本政治责任,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用实际行动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落到实处。二是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强化自觉意识,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强化党性修养,夯实党的组织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规矩意识,加强领导,树立楷模,塑造正确的价值观和舆论导向,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提高全局党员干部的思想高度,更好地履职尽责。
进一步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整改成果推进工作强化提升
一是聚焦巡察反馈意见,抓住“改”这个关键,对照问题、精准发力、持续用力,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引领带动党的建设质量全面提高,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真正把党的政治建设和财政各项工作紧密融合,落地实效。二是强化领导班子的整改责任落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及财政工作实际,在做好组织收入、培植增量税源的同时,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从简化办事流程和要件入手,优化工作流程,使申请财政资金和报销手续更加清晰,主动当好机关内部营商环境建设的排头兵,以工作成效转化反馈问题整改成果,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将继续探索深化财政管理改革的新方式和新方法,继续做好财政收入的组织和落实,加强支出管控,为我区的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服好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 系 人:肖莉
联系电话:024-8686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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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hgqczjbgs@163.com
中共皇姑区财政局党组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