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东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9116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王煜代表:
您在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问题”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适应新时代社会治理创新需要,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加强社区工作队伍建设,我区参照《沈阳市社区工作者管理考核办法》有关规定,结合社区建设工作的实际需要,2021年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100名辅助社工,缓解社区缺少工作人员的难题。同时,2021年3月1日起,我区对社区工作者的离岗年龄进行了调整,对于符合条件的退休社区工作者实行了返聘政策,减少了自然减员,并且不断创新社区运行服务机制,引入社会组织服务力量。今年4月我区按照《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社区工作者招录工作的通知》(沈民发[2022]9号)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169人,目前正在组织招录。同时,结合我区实际,在市招结束后,将启动区招社区工作者156人,及时补充社区工作力量。
2018年,我区规范了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根据社区工作者的社区工作年限和岗位确定等级工资系统,共分为三类12级,并设立了绩效奖金,包含了午餐费、采暖费、通讯费、交通费等各项补助。2021、2022年已连续两年为社区工作者上浮50%的年度绩效奖金,适当增加了优秀社区工作者的比例。
我区每年开展社区工作者以及各类骨干力量的区、街道常态化培训、滚动式轮训。目前,我区与东北大学合作的培训课程正在陆续开展,按照成员单位、街道、社区不同层级安排系列课程。依托东北大学、沈阳大学专家资源在区委党校办好“两邻”学院。
感谢代表对大东区民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