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国土资源局关于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屏山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责任。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承担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承担土地收购储备和开发整理的责任。负责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管理。依法征收土地、矿产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实施重大土地专项调查,指导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以及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矿产资源开发和储量管理。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耕地保护。完成全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面积27475公顷,占任务数27419公顷的100.2%;实现耕地保有量38090公顷,是任务数33693公顷的113.05%。
2、用地保障。(1)全年报批土地2900余亩,占指标计划1200亩的241.66%。(2)完成土地供应1030亩,占任务数1000亩的103%;实现土地出让价款2.5亿元,其中:当年合同价款0.97亿元,占任务数0.6亿元的162%。(3)全县完成征地2023亩(其中:完成园区征地604亩,占任务数500亩的120.81%),占任务数2000亩的101.15%。(4)受理不动产登记3559 宗(其中国有土地2076宗,出具登记证明389张);办理集体土地登记1280宗;受理移民安置房确权登记15000宗,制证13019宗,已颁证675宗,保质保量完成接件的不动产登记,办结率100%。
3、土地整理。全年实施整理项目5个5.27万亩, 占任务数4万亩的131.75%(其中专项扶贫项目2.24万亩,占任务数2.2万亩的101.8%),完成投资6560.22万元,占任务数5000万元的131.2%。新立项项目3个3.8万亩,计划投资5204.87万元。启动乌蒙山连片扶贫土地开发前期工作项目10个,已入库9个,计划投资10088.93万元,已完成前期工作。
4、增减挂钩项目。完成挂钩项目投资2.1亿元,占任务数2亿元的105%,新启动聚居点建设21个(其中贫困村8个),占任务数21个的100%;已完成聚居点建设12个,占任务数12个的100%;取得挂钩周转指标510亩(其中236亩已获得证书,其余274亩正在完善扫尾工程,将申请验收),占任务数500亩的102%;申报立项10个,拟拆旧面积2800余亩,可实现节余指标2100余亩,已通过市局入库并上报省厅。
5、地灾治理和地灾搬迁。实施地灾工程治理4处,完成地灾避险搬迁200户,占计划数200户的100%;完成投资5280万元,占任务数5000万元的105.6%。
6、固定资产投资。完成固定资产新增项目投资42811万元,占任务数35000万元的122.32%。
7、环保督察。追缴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136.1932万元,对2户欠缴保证金的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
二、部门概况
我局下属二级单位1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1个。
人员组成情况:年初实有人员共计82人(在编在职人员71人、退休人员11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我局本年收入合计19738.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62.00万元,占28.6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076.52万元,占71.3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1: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17年我局本年支出合计21,741.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9.92万元,占4.37%;项目支出20791.49万元,占95.6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2: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9738.52万元,支出总计21741.41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494.63万元,下降42.34%,支出减少7396.68万元,下降34.02%。
(图3: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48.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7.82%。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163.55万元,增长55.69%。
(图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48.4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2.40万元,占13.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85万元,占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77万元,占0.4%;城乡社区支出100.00万元,占1.65%;农林水支出22万元,占0.3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985.11万元,占82.42%;其他支出5.36万元,占0.08%。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 支出决算为832.40万元,完成预算99.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剩余部分资金需在2018年兑现。其中,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391.10万元;事业运行支出决算为441.3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 支出决算为78.85万元,完成预算96.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剩余部分资金需在2018年支出。其中,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决算为0.8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决算为77.98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 支出决算为24.7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10.92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13.85万元。
4.城乡社区支出(212): 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决算为100万元。
5.农林水支出(213): 支出决算为2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其他扶贫支出决算为22万元。
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20):支出决算为4985.11万元,完成预算53.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剩余资金在下一年支出。
7.其他支出(229):支出决算为5.3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9.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90.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9.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19万元,完成预算59.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内控较好。
(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54万元,占85.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5万元,占14.75%。具体情况如下:
(图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16-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54万元,比2016年下降35.23%。主要原因是2017年内控较好。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5万元,比2016年下降63.89%。主要原因是2017年内控较好。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5692.92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43万元,比2016年增加0.81万元,增长1.38%。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98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备、软件系统及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3.5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预算编制质量较好,也细化到各个项目,并提供编制依据,但在中途根据工作需要,部分项目将有一定增减变化,缺少预见性;
二是项目推进较慢,预算执行进度受到一定影响。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做好、做细预算基础工作,提高预算的准确性;二是加大工作力度,将工作做细做实,提高工作效率,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强预算执行进度。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5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目标管理(5分) | 5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2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1.5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3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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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4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3 | ||
人才培养(5分) | 5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92分,存在的问题:一是因我县地处四川盆地南缘过渡带,地形地貌多样,地质条件脆弱,加之河流众多,雨水丰富,属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户搬迁安置选址困难,易出现反复,工作推进难度大;二是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因农户意愿改变大,导致最终很难落地实施。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对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政策的宣传力度。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5 |
可行性 | 5 | 5 | ||
(10) | 明确性 | 5 | 5 | |
合理性 | 5 | 5 | ||
(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3 |
资金使用 | 4 | 4 | ||
(3分) | 执行规范 | 3 | 3 | |
(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3 |
完成质量 | 5 | 4 | ||
完成时效 | 5 | 5 | ||
完成成本 | 5 | 5 | ||
(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5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6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6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6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6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6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10 | ||
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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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其中,国土资源事务反映国土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4.城乡社区等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其中,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反映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反映城乡社区、风景名胜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桥涵、燃气、供暖、公共交通(含轮渡、轻轨、地铁)、道路照明等公共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