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十项保障措施扎实做好2018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纳雍县人民政府近日印发2018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安排意见,明确十项保障措施,扎实做好2018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各乡(镇、街道)、纳雍经开区、县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部门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完整的监管链,确保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无缝监管。进一步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组织机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党政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要有专门的工作联络员,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直接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食品药品安全长效工作机制。
二是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安排部署。各乡(镇、街道)、纳雍经开区、县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责和县委、县政府、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有关工作安排,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措施,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开展摸底调查,建立监管档案。市场监管局、农牧局、卫计局、教育局、民政局等部门要根据本单位职责要求,组织对全县种植养殖、食品药品(含普通食品、保健食品、食盐、食品添加剂、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含生产经营企业、小作坊、小摊贩)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信息档案,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各乡(镇、街道)要组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积极配合完成好此项工作。
四是做好投诉举报,严查违法行为。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机制,明确受理人员,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加强对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县市场监管局要完善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平台,设立投诉举报专项资金账户,及时受理、处理投诉举报的问题;各相关部门在接到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后应及时进行核查,确保投诉举报案件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举报属实的要依法查处,并按照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的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增强社会监督效应。
五是加强抽样检验,强化风险监测。县市场监管局要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抽验工作,制定年度抽检计划,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抽检任务,抽验结果要及时进行公布,并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快速检测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县农牧局要加强对农产品产地的抽检,强化源头质量控制,确保我县种植养殖上市农产品安全、放心;县卫计局要抓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制定风险监测计划,强化风险品种抽验,发现问题食品应及时通报县市场监管局和县政府食药安办。
六是完善应急预案,规范应急处置。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和《纳雍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制定切实可行的本乡(镇、街道)、本部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应急处置的规范、有序;县市场监管局要组织建立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并强化应急处置培训;县卫计局要加强对应急药品、医疗器械物资储备管理,提升应急救援能力,规范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学监测程序,确保能快速甄别食品安全事故,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依据。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增强事故报告的责任感,在接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后,要在第一时间向县政府食药安办进行报告,并做好现场稳控工作,确保事故处置的规范有序、及时有效,减少事故危害和社会影响。
七是突出监管重点,推动措施落实。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的监管,确保市场稳定,防止事故发生。要以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为重点,规范学校食堂和食品超市管理,强化校园周边食品经营管理,取缔学校周边200米范围流动摊贩,确保学生饮食安全;以政府机关食堂和敬老院食堂、厂矿食堂为重点,强化食堂规范化建设,防止群体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以农村自办宴席为重点,强化农村自办宴席备案管理和现场指导工作,防止农村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以农村集贸市场、城乡接合部、村卫生室等区域为重点环节,以儿童食品、乳制品、疫苗、保健食品、食盐等为重点品种,加大排查和整治力度,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各种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努力净化食品药品市场秩序。
八是落实后勤保障,确保工作顺畅。人社部门要做好食品药品监管人员的考调工作,确保有人、有岗;财政部门要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的投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能力建设资金、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资金、食品药品安全执法经费和抽样检验经费,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
九是加大督导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提出的用“四个最严”确保食品药品安全要求,认真抓好2018年食品药品安全各项工作;食药安办要认真履行政府食品药品安全“抓手”职责,做好日常督导考核工作;综治办要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工作;实绩考核办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双考双评双挂钩”,实行动态***督导考核,严格落实考核奖惩,强化责任追究。对日常工作不力、未按规定履行职责、不报送或不及时报送工作资料等情况由县政府食药安办进行通报,日常的督查结果送县实绩考核办(督办督查局)进行奖惩;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责任未落实、履职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导致出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
十是及时反馈信息,强化舆情监测。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和反馈工作,按要求及时报送食品药品安全相关工作资料,县政府食药安办要严格把握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发布要素,认真收集、分析和整理,编制发布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确保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客观。县委宣传部和县公安局要做好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工作,严管发生在我县的各种食品药品安全舆情,依法查处擅自发布的不良信息和虚假信息,维护纳雍形象;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要面向群众和依靠群众,搞好舆论宣传和监督,及时准确发布信息,澄清虚假消息,提振消费者信心,在全社会形成健康饮食和合理用药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