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区审计局关于2019年度栖霞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的结果公告
栖霞区审计局关于2019年度栖霞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的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栖霞区审计局于2020年3月16日至6月30日,对2019年栖霞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进行了审计。围绕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的真实性、完整性、效益性、合规性,在对全区59家一级预算部门审计数据采集全覆盖和27家政府组成部门开展审计现场督查的基础上,根据分析结果对区住建局、文化局等7家单位进行了重点延伸审计。同时,组织对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老旧小区出新整治、慢性病困难群体用药补助(以下简称慢病补助)、市级食品药品监测等22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
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和经济下行压力,2019年全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6637万元,较上年增长24.47%,税收占比95.18%,为区域经济综合实力的提升提供了有效的财力支撑。
——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继续加大对民生事业的投入,2019年全区教育、科学技术、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节能环保等民生重点支出339452万元,较上年增加 44920万元。
——债务风险管控持续加强。坚持立足当前和谋划长远“两个安全”,突出加强对政府债务风险的防控,进一步严格政府债务管理,保障债券资金重点支持安居保障房等工程项目建设。
——财政管理体制优化推进。全面实施政府会计制度,编制部门财务报告,多维度反映政府和部门收支情况。积极构建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坚持政府带头过“紧日子”,行政运转经费得以有效压减。
一、区级财政管理及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9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663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84073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93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0855万元,年终结转53387万元。
2019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财力519771万元(其中:债转贷收入105000万元),较上年增长2.35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91796万元,较上年增长2.26倍,主要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及对应专项债务安排的相关支出增长,债务还本支出19041万元,年终结转8934万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2797.17万元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截至2019年末,部分非税收入(不含土地出让金)未及时缴库,金额2797.17万元。
二是部分重点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2019年栖霞区重点项目共有120个,12个支出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50%,涉及金额9468.47万元。其中,智慧法院建设资金等3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为0,涉及金额960万元。
三是16563.96万元财政专户存量资金未及时盘活。财政专户资金沉淀两年以上未使用,金额合计16563.96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本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对59家一级预算单位提供的财务数据、决算数据及业务数据进行了采集和综合分析全覆盖,对27家政府组成部门进行现场核查,对区住建局等7个部门及下属单位进行了重点延伸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各部门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重点,依法组织预算收入,严格预算执行,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发现的主要问题:
1. 部分项目预算支出进度较慢。审计抽查发现,区交运局等9个部门共32个项目执行率低于50%,其中10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为0。主要是由于部分工程项目运作周期长、配套资金未及时到位等,导致支出进度慢,未实现自评价目标。
2. 3400.77万元房屋处置收入未上缴财政。2019年,区住建局下属栖霞区建筑安装管理站等2家单位存在房屋处置收入3400.77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
3. 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2019年,区科技局等7家单位将无形资产或固定资产作为费用列支,涉及金额668.92万元,存在资产流失风险。审计期间,部分单位已整改到位。二是截至2019年末,区民政局等21个部门账龄3年以上往来款6270.63万元。审计期间已清理挂账金额379.35万元。三是区文化旅游局下属广电综合大楼物业管理服务单位选择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四是截至2019年末,区文化旅游局在租房屋应收未收租金79.36万元,其中50.7万元正在走法律诉讼程序。
4. 绩效目标未公开。审计抽查发现,2019年区水务局水利建设工程、区应急管理局安全发展资金项目等9个部门共28个项目绩效目标当年均未公开。
三、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2019年栖霞区发展类项目共有120个,年初预算安排合计222041.***万元。此次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组织对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老旧小区出新整治、慢病补助、市级食品药品监测等22项,共计44181.65万元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
1. 农贸市场提档升级专项资金审计调查。2017-2019年栖霞区完成19家,共计3.46万平方米农贸市场提档升级改造任务。
2. 老旧小区整治工程补助资金审计调查。2013-2019年,全区共开展老旧小区整治工程项目31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老旧小区整治工程部分项目决算审计滞后,影响资金清算。2013年出新项目仙林新村和电信六分局,2015年金尧花园、金尧新村老旧住宅小区整治出新工程已完工,但截至审计日仍未完成竣工结算和决算。二是部分老旧小区整治精细化程度还不够高。经现场察看金尧花园、金尧新村、尧林仙居小区,部分楼道存在墙面粉刷破损、空鼓开裂,局部沥青路面平整度欠缺等问题。部分小区还存在电动车充电拉线、排水沟盖板破损、绿化遭到破坏、家装垃圾和清扫垃圾随意堆放未及时清理等现象。
3. 慢病补助专项经费审计调查。2019年,通过采集区卫健委、区民政局、1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相关业务数据,对全区贫困患者免费服药专项补助发放情况进行了大数据审计。审计发现,一是贫困患者免费服药政策准入标准不一致。涉及栖霞等5家街道,共415人。二是存在部分贫困患者退保后仍享受免费领药政策。截止审计日,贫困患者免费服药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部分患者中途退保,但是仍在免费领药,涉及西岗等4个街道、14人,违规发放1.28万元。主要由于贫困患者在退保以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街道民政科没有及时对接,导致信息传导滞后,部分不符合享受政策的人员未及时清退。
4. 市级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资金拨付情况审计调查。2019年,区本级收到市拨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资金224.35万元,均已下拨至区市场局及各街道。主要用于农贸市场快检室建设补助、餐饮业明厨亮灶工作补助、药品(医疗器械)风险隐患排查分析等8个项目。
5. 栖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情况的审计调查。审计调查发现,一是高新区在高质量发展方面管理体制尚未完全理顺,对整合方案中划入的子园未进行全方位的综合管理。二是主导产业集聚度和关联度不高、集群效应不明显。园区缺少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专业化载体和龙头骨干企业建设载体偏少,企业孵化率偏低,缺乏助推区域经济增长的强劲动力。三是内部管理方面,存在载体基金长期闲置或未按规定使用;租金4432.89万元未能按时收取;未按照合作招租协议约定服务费,招租协议存在瑕疵;未按照合作招租协议约定免租期;租赁期已满未办理续租或退租,租赁企业占用他处房屋;个别工程未在南京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高新区及时制定整改措施,逐一落实,审计整改初见成效。
6. 长江经济带(栖霞段)水污染防治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审计抽查水污染防治项目15个、涉及资金12500万元。审计发现,有6个项目未按进度要求完成复绿工作、13条水体存在应申报但未满足消劣验收条件、部分河道存在整改及治理不到位、部分区域污水管网未全覆盖、清洁生产审核监督不到位、长江干流岸线整治项目资金缺口较大等3类14个问题。主要是由于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机制不够健全;企业设置早于保护区设置,区级层面难以沟通、企业停产治理影响范围广、治理费用庞大;武家嘴船厂等整治项目耗资大等。截止目前,6个项目的复绿整改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
7.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政资金和捐赠款物审计。截至2020年3月末,栖霞区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经费5205万元。栖霞区红十字会、慈善总会收到社会捐赠资金686.44万元,支出676.04万元,结余10.4万元。接受捐赠的医用防护服、口罩等各类物资22.74万件,已全部使用。
8. 栖霞区医疗体制改革专项审计调查。在对栖霞区医疗体制改革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下列问题:一是医务人员流失现象较严重。2016-2018年,职业医护人员离职人数分别为20人、43人、63人,离职率分别达2.07%、4.17%、6.05%,呈逐年上升态势。二是家庭医生人数缺口较大。2018年,全区医疗机构覆盖人群71.79万人,重点人群22.27万人,可提供服务家庭医师136人,签约总人数23.09万人,基层医疗机构医师工作超负荷,无法提供高质量服务。
9. 栖霞区招商引资和营商环境专项审计调查。栖霞区招商引资和营商环境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关注了栖霞区2017年至2019年招商引资政策制定及效应、项目签约落地及投后管理等方面情况。审计发现,我区存在未建立招商项目统筹流转机制,招商项目评估体系、活动评价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个别项目存在未按约定开工、推进慢,企业未按约定注册,租金492.82万元应收未收,协议签订不规范,产业基金围绕我区企业和产业开展项目投资扶持不够,基金社会资本方1000万元认缴出资未缴付,以及部分企业享受租金减免等优惠政策,但税收产出不达标等问题。
四、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2019年,组织实施投资审计项目322个,完成审计项目294个,完成审计投资额399147.48万元,核减68008.04万元。审计主要发现下列问题:一是未严格执行招投标规定。个别项目存在先开工后招标,工程拆分标段后邀请招标或直接委托,规避公开招标。二是项目投资控制不严。部分工程结算超估算,高估冒算较多。三是项目建设管理不完善。个别项目未办理工程规划、施工许可即开工建设,未办理质量监督、验收备案等手续,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个别项目合同管理不到位,合同内容变更未签订补充条款;个别项目建设质量较差,养护期内苗木枯死。
五、审计建议
1. 着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常态化清理机制、预算安排与存量资金挂钩机制,对专项转移支付结转资金使用不力的部门,相应减少安排其区本级的专项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切实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益。
2. 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增强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强化项目绩效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率及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内部控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按规定应上缴的非税收入,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
3.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提高发展质量。着力推进减税降费、“放管服”改革、“六稳”、“六保”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统筹规范和完善招商引资政策,促进各招商主体错位竞争发展,增强招商整体实效;建立完善的高成长性企业培育机制,重点培育能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发展的龙头企业,促进新技术、新组织形式、新产业集群发展
4. 进一步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和监管力度。建立扬优汰劣资金导向机制,对申报项目进行严格审核,做到稳妥可靠,硬化预算约束;加强对民生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建立业务主管部门联席制度,及时沟通、定期核查,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加大对民生项目的监管,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单位主体责任,有效加强建设程序、招投标、合同管理、工程投资和质量等环节的控制,全面规范建设管理行为,促进政府基本建设投资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