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74号建议的答复
秦建案字〔2021〕18号
A签发人:李江
对区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74号建议的答复
王蕾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将中山南路103号等15幢独立小区纳入城市更新计划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于提到的中山南路103号、107号、金銮巷2号、羊皮巷15号等独立小区,我区房产局已对新街口核心区域的老旧小区情况进行了梳理,未来将采取城市有机更新的方式,整体提升该片区的居住环境。
“十四五”期间,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了新一轮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按照“小区居民不同意不改造、违建拆除不到位不改造、长效管理不落实不改造”的原则,优先将居民改造意愿强、参与积极性高的小区纳入改造计划。改造内容以居民意愿为主体,将小区内道路、防水、电动车充电桩等居民实际需求的基础设施作为改造的重点内容,不单纯以过去墙面改造为主。改造过程中,对改造内容及项目,以居民意见为主,通过征求居民意见,实现以居民意愿为主体的老旧小区改造模式。
老旧小区建设年代久远、基础配套设施欠缺,给居民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根据您所提的建议,我区房产局将进一步落实确认,并由属地街道向秦淮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研究待纳入城市更新计划后,将全力做好更新改造服务保障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给予监督!
南京市秦淮区建设局
2021年6月16日
联系人:苏清军
电 话:159****6155
抄 送:区人大人代联委、区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