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变更医疗机构基本信息公示书
拟变更医疗机构基本信息公示书
根据南京栖霞燎亮原诊所提交的《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我委受理了南京栖霞燎亮原诊所的变更登记申请,已进入审批程序,按照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相关要求,现将拟批准登记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申请变更项目:医疗机构变更地址、增设口腔科。
医疗机构申请变更原因及理由:业务发展需求。
医疗机构名称:南京栖霞燎亮原诊所。
医疗机构类别:普通诊所。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夏振亮。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张奇慧。
医疗机构原诊疗科目:内科。
医疗机构申请新诊疗科目:内科、口腔科。
原床位(牙椅)数:床位0张;牙椅0张。
医疗机构申请新床位(牙椅)数:床位0张;牙椅2张
医疗机构原地址:南京市栖霞区西岗街道摄山路5-6-14号。
医疗机构申请新地址:南京市栖霞区西岗街道摄山路5-6-14号、5-6-44号。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南京市栖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实名。
受理电话:025-68732178。
联系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街道文苑路118号栖霞区卫健委。
邮编:210023。
南京市栖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 年 10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