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市场监管局西洛食药监管所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
12月18日以来,金沙县市场监管局西洛食药监管所为保障辖区群众食用肉及肉制食品安全,规范辖区肉制品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销售、采购及使用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肉类的违法行为,防止疫区肉流入市场,确保辖区群众吃上“放心肉”。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重点区域以辖区使用鲜肉及肉制品较多的学校食堂、包子店、餐饮店及销售鲜肉及肉制品的农贸市场、超市为重点场所;以生产经营来源不明、与票证不符、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鲜肉及肉制品,以及“三无”、过期肉制品、私宰肉、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为重点整治内容,覆盖生产、流通、餐饮各个环节,确保整治到边到角。
一是以集贸市场、生鲜超市为重点区域,强化生鲜肉类经营户、冻库等监管力度,严查肉类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文件及进货手续,严禁不明来源肉、私宰肉、病害肉、走私冻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肉类流入市场。
二是以学校食堂(包括幼儿园食堂)、学校及集贸市场周边餐饮店、餐厅、烧烤经营户为重点,对其肉品来源情况进行排查,检查并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及台账登记制度,核查其使用的肉品与票证标称是否一致,严禁采购使用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严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或票证不全的肉品。
三是以肉制品生产企业为重点,针对原料肉进货来源、检验、召回、加工等内容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均为合格。同时要求其定期开展自查,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一旦发现问题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四是检查中针对一消费者举报西洛街道三岔路鲜肉店销售的鲜肉异常问题,组织西洛食药监、派出所、农业服务中心执法人员到现场,对该鲜肉店进行现场检查:该鲜肉店持有检验证明。执法人员现场将消费者指认的鲜肉部位当场切片进行现场煎炸,均未发现晶体异物,通过现场实践,消费者和围观群众亲眼目睹现场情况,证实了该鲜肉是合格鲜肉。执法人员这一举措得到了领导及群众的好评。
通过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普及了群众对肉品的消费知识,降低了食品安全隐患风险。 (金沙县市场监管局李贵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