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向市人大报告本市2004年决算财政收支略有结余
8月11日,市财政局局长刘红薇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上作了上海市2004年决算的报告,报告指出,上海市2004年决算已正式编成,本市圆满实现预算目标,财政收入增幅持续高于全市生产总值增长率,地方财政收支相抵略有结余。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龚学平出席会议。
2004年,全市收入总计为1432.1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119.7亿元;全市支出总计为1430.3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支出1395.7亿元。全市收入与支出相抵,当年结余1.8亿元。市本级收入总计为527.7亿元,其中财政收入410.7亿元;市本级支出总计为527.3亿元,其中财政支出495.3亿元。市本级收入与支出相抵,当年结余0.4亿元。
《报告》提出,本市将继续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按照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的总体要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发挥协同理财效能,促进财政支出均衡保障,改善依法理财治税环境,确保财政收入与全市生产总值同步持续增长,确保实现各级财政收支平衡,确保2005年预算任务全面圆满完成。
会议还听取并分组评议了市建设交通委主任熊建平和市民政局局长徐麟的述职报告。
出席会议的还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慕尧、包信宝、刘伦贤、厉无畏、任文燕、张圣坤、朱晓明、陈豪、胡炜、王培生等。副市长周太彤、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滕一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光裕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