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拟命名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为毕节市无烟单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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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17日发表
根据《毕节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开展无烟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毕爱卫会发〔2015〕5号)要求,经单位申报,市爱卫办组织评审验收,通过资料审核、现场检查、职工座谈,经评审,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符合无烟单位要求,现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从2016年7月15日—2016年7月21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函、来电等方式,及时将有关情况向毕节市爱卫办反映。
监督电话:0857—8224650
信函地址: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西502室
毕节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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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7 03:56:0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