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活禽交易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全面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已决定自2020年1月24日23时起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现结合金城江区实际,决定暂停金城江区范围内所有活禽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时关闭范围:金城江区范围内所有活禽交易、活禽宰杀摊点。
二、暂时关闭时间:从即日起至防控结束。
三、市场开办者和经营户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清空交易场所内的活禽,并按卫生防疫要求对交易场所、设施设备等进行彻底消毒。
四、从即日起未按要求暂停活禽交易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五、本通告所指的活禽是鸡、鸭、鹅、鸽、鹌鹑等供食用的家禽。
河池市金城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代)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