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25万被征地农民享受退休金
我市12.5万被征地农民享受“退休金”
日期:2006-12-08|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立新型农保制度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2003年以来,我市积极探索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断解决新困难新问题,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打破原储蓄积累、待遇水平低的农村养老保险模式,推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引起全国劳动保障部门的广泛关注,被称为农村养老保险的“青岛模式”。目前,全市基本建立起新型农保制度,其中,城阳、黄岛、崂山三区新型农保制度实现了全覆盖,三区共有325509人参保,参保率占三区农村适龄人口的96%以上,有9.9万年龄达到领取养老金条件的老年人开始领取养老金。即墨、胶州、胶南、平度、莱西五个县级市于2005年全面启动以被征地农民为重点的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五市被征地农民年底前将达到15.6万,参保率达到90%以上,有2.6万年龄达到领取养老金条件的老年人开始领取养老金。截止11月末,全市已有12.5万人按月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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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阳区2003年每月最低养老金87元、2006年为113元,黄岛区2004年每月最低278元、2006年为340元,崂山区2004年每月最低352元、2006年为447元。五市参保人员达到养老金领取年龄后,领取的月养老金均高于农村低保水平,即每月100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