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湖区切实为被征地农民提供养老保障
近年来,鼎湖区社保局始终坚持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强化政策宣传、严格经办程序、优化服务质量、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扎实推进全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开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政策落实提供有力组织保障。成立专职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开展提供有力组织保障。多次组织有关领导、专家和业务骨干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出台有关文件制度,为该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提出了更具体的、可操作实施的指引。
二是创新工作方式,***惠民政策落实出现的难题。该区人社局、社保局和国土分局等部门联合行动,深入到各镇(街道)、村(居)委进行政策宣传解释50多场次,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深入民心。同时,以均摊的方式分配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将落实参保名单的主导权交由村民代表大会决定,既注重民意,又彰显了政策的公平性,***了以往保障金额难分配、参保名单迟迟不能确定等问题。
三是严格经办程序,确保养老保障费分配公平、公正。建立由村小组确定保障人员名单,镇(街道)负责审核,经办机构复核的层级责任制,确保被征地农民各项资料真实、准确。在项目获批后,在各村(居)委会进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登记表公示,公示的名单报送各职能部门审批和落实被征地养老保障费用。通过严格经办程序,多环节、全方位监管,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费公平、公正分配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四是发挥连锁效应,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工作。由于城乡养老保险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同一个系统,同一个账户,城乡养老保险开展在先,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开展在后,故要求被征地农民必先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账户后,再将其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划入,从而带动5000多名未参保人员参保,进一步推动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工作上新台阶。
截至3月26日,鼎湖区已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项目13批次,涉及总保障金额5130万元,录入参保人数22948人,成功划入个人帐户金额3988.25万元(占总金额的77%),60周岁以上领取待遇人数481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