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一督查组进驻督查临洮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临洮讯 9月15日上午,市委副书记位志荣带领第一督查组就临洮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查。
会议现场。
在召开的汇报会上,县委书记石琳就临洮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关情况进行了汇报。
位志荣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临洮县委各级党组织要把深入学习贯彻******系列***特别是“7.26”***精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充分认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大意义,政治上立场坚定、思想上时刻清醒、态度上旗帜鲜明,真正把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党的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推动全县上下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位志荣强调,要明确工作职责,切实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上”。要知责、明责、尽责,全县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牢固树立“抓从严治党是本职,不抓从严治党是失职,抓不好从严治党是渎职”的理念,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进一步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结合各自实际细化、实化落实的措施办法,定期研究部署,定期督促检查,切实把责任尽到位、落到实处。
位志荣强调,要突出工作重点,切实把主体责任“落实在行动上”。要完善工作机制,努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发挥“一把手”作用,全面履行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监督检查、示范带动等各项职责,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要抓住“关键少数”,不折不扣落实党内学习、重大问题请示报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三个不直接分管”等制度,全面执行《干部任用工作条例》,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求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要层层传导压力,建立健全落实主体责任的压力传导机制,认真落实对下约谈制度,积极开展谈话提醒工作,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要加强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蒋景林,县委副书记、县长许树德,县政协主席肖长禄,县领导王旭科、陈新民、岳中平、王发正、郭志萍、李讲科、张学通、石小伟参加会议。
据了解,督查期间,督查组还将通过个别谈话、查阅资料以及延伸督查等方式就县委领导班子落实主体责任、县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落实主体情况、县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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