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地区东部城市群建设一年来工作进展良好
去年以来,海东地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相关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关于推进以西宁为中心的东部城市群建设的意见》,加快推进海东地区东部城市群建设进程,工作进展良好。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地委、行署通过召开东部城市群建设动员大会、协调召开西宁、海东城市群建设对接会、参加青洽会东部城市群论坛、组织经济建设三大历史任务理论务虚会,从不同层面、角度探讨加快城市群建设的思路、对策,深刻认识在新时期、新阶段实施东部城市群建设的重大意义,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形成了共识,营造了浓厚的东部城市群建设氛围。
二、立足海东实际,加快规划编制。一是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高标准建设原则,重新编制六县县城总体规划,委托中规院、清华、同济等国内一流规划单位编制六县城市总体规划。为确保规划的宏观性、整体性、系统性、科学性,协调有关方面完成了海东区域内工业园区、各县城市建设区域和交通干线等1000多平方公里航测工作,并具体研究测绘成果运用办法,为今后规划建设工作奠定了基础。与此同时,围绕城市总体规划加快交通、水利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包括基础设施建设、重点片区、主要城区控制性详规和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二是针对海东区情,委托规划单位着手编制海东地区城乡统筹发展规划。本次规划将对城乡产业发展、社会管理创新等五个问题开展专题研究,通过引入先进发展理念、借鉴成功发展经验、选择适宜发展策略、制定适宜发展路径来以点带面引导和加快海东地区的城乡统筹发展。三是围绕东部城市群建设,集中开展了新农村示范村、示范乡镇以及三条线(西宁-互助-北山,西宁-民和-官亭,平安-化隆-循化)的综合规划编制工作。
三、明确功能定位,体现城市特色。坚持差异化原则,因地制宜,深入研究,在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中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进一步充实、完善、提升,充分体现城市性质、风格、特色。目前,六县城市总体规划已经省政府批准实施,对六县县城的发展目标定位为:将民和县城建设成为青海东部门户,兰西经济区区位中心,以工贸、物流为主导的生态宜居城市;化隆县群科新区拟定位为化隆县新城区,以商贸旅游为主的滨水生态宜居城市;乐都县拟定位为青海省东部次中心城市,以新型工业、特色农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生态宜居的海东地区中心城市,河湟文化古都;互助县城建设成为具有地域民族特色、高原田园风光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度假名城;平安县城建设成为青海省东部交通枢纽,新型产业示范基地,古驿文化特色凸显的现代空港城市;循化县城建设成为青海黄河上游生态环境优美,地域民族特色浓郁的国家级旅游休闲胜地和生态园林城市。
四、建立健全机制,强化规划管理。地区成立了以地委、行署主要领导牵头的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省内外专家组成的规划委员会和重点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各县也成立相应的机构,对城乡建设规划审核把关,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项目进行协调。层层建立严格的规划审批程序和督查、问责制度,强化规划的指导性和权威性,进一步理顺了工作程序。行署专题研究制定出台了《海东地区城乡规划管理办法》等三个办法和相关政策措施,严格规划监督执法,切实解决好城乡无序建设问题,有效规范了城市规划、土地审批、工程质量安全等。在总体规划修编、审定之前,各县新建房地产开发项目一律不准动工,建设用地停止办理任何转让、交易手续。同时做好融资、土地储备、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既解决当前建设所需,又为长远发展留出足够的空间,从而使东部城市群建设健康顺利推进。
五、搞好产业布局,支撑城乡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对东部城市群一带一圈的产业定位,在发展现代农牧业方面,继续夯实现代设施农业、养殖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发展基础,实施农业公司化、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发展战略,壮大两大优势和十大特色作物,大力培育高原特色农畜产品国家级、省级品牌。各县千方百计引进国内外知名大型农业产业化企业集团,开拓国内外销售市场,引领全区高原特色现代农牧业发展,不断提高农牧业产业化水平和经济效益。目前,国家级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正式挂牌,省委、省政府授予海东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互助国家级高原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得到批准,一区两核四园功能布局逐步完善。在推进工业化方面,重点加快海东工业园区建设步伐,将工业园区的一区三园三个集中区规划纳入相应的城市总体规划,统筹城市、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目前,海东工业园区启动建设,各项规划基本完成,一区三园三个集中区发展布局基本形成,曹家堡临空综合经济园平西区征地拆迁工作进展顺利,互助红崖子沟土地征用开始进行。全区重点项目支撑作用明显,节能降耗、招商引资工作成效显著。乐都耀华玻璃、多功能锻压、平安高精铝板带、民和铝基合金也全面建设,部分进入试生产。在旅游业发展方面,进一步修编完善旅游发展规划及重点景区景点专项规划,积极争取项目,加大资金投入,全面实施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在文化事业发展方面,修编完善文化事业发展规划,积极争取资金,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发展文化产业,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提升城乡居民整体素质。
六、制定政策措施,保障城市建设。一是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落实户改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农民融入城镇就业创业。按照《青海省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方案》要求,在迁农入城过程中,打包解决就业、社会保险、医疗、教育和住房等城市居民待遇,积极稳妥地推进村社变社区、农民变市民的转化工作。二是土地利用方面,根据城镇发展合理用地需求,保障重点项目特别是保障房建设的用地。全面开展大规模土地储备工作,由政府主导和控制土地一级市场的局面基本形成。三是区划调整方面,深入调研,着力推动,加快撤县建市、撤乡建镇、撤乡并镇、并村联组步伐,促进人口聚集。四是加快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明确农村住宅、土地、树木等资产和小水利等基础设施产权,激活农民依法融资的能力,激发农民参与城乡建设的主动性,依法保护农民的财产权。五是建立地县领导联系城乡建设项目制度,充分发挥地县领导的指导、督促作用。地区城乡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和重点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及时协调各县、相关部门的工作,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查找工作差距,促进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