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城区文旅局联合相关部门组织进行反有组织犯罪法公益普法宣传活动
2022年6月7日,区文旅局、区文化执法大队联合市公安局钢城分局、区志愿者协会在钢城区组织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公益普法宣传走访活动,区文旅局市场管理科、区执法大队全体人员参加了此次公益普法活动,在济南市莱芜第四中学、莱钢高中高考点和书店、网吧、歌厅、***室等地做街头普法宣传,在辖区范围内营造浓厚的普法学法氛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于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该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是***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标志性成果。
在走访活动现场,宣传工作人员发《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单,集中讲解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大意义以及六大亮点,宣传了《反有组织犯罪法》中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知识。同时向走访店家负责人发放《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明白纸,有效加强各行各业经营者与进店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的法制观念,充分普法。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及宣传明白纸200余份。
本次举行的《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以及公益咨询,总计有60多家文旅单位、百余市民参与活动,这次活动提升百姓群众辨别和抵制有组织犯罪的意识和能力,鼓励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有组织违法犯罪及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共同凝聚起反有组织犯罪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