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粤剧文化园(暂定名)项目审批前公示
项目名称:佛山粤剧文化园(暂定名)项目
申报单位:佛山市粤剧传习所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规划卫国路东延线北侧(原佛山市委党校内)地块。
建设规模及内容:规划总用地面积12592.0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249.42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1000座粤剧旅游剧场(大剧场)、400多座小剧场、200座左右粤剧电影院,粤剧茶楼、舞美工作室、粤剧培训室、粤剧图书资料馆、粤剧非遗展览室、练功房、配电房、设备用房、地下停车场等相关配套设施及道路绿化景观配套工程。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29974.23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
公示时间: 2017年8月22日--2017年8月24日,共3个工作日。
负责审批的科室:佛山市发展改革局农业社会事务科
电话:0757-83280712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3号楼
电子邮箱:fsns@foshan.gov.cn
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可依法向我局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局提出。(以上应填写《广东省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