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锦屏镇中心学校塑胶运动场项目公告
屏山县锦屏镇中心学校塑胶运动场项目
公 告
一、本项目经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屏发改发【2015】158号 批准建设,本项目现通过随机摇号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屏山县政府投资小型项目施工企业备选库中符合抽取条件的施工企业参与本项目的摇号抽取。
二、项目概况(表一)
项目业主 | 屏山县锦屏镇中心学校 |
项目名称 | 屏山县锦屏镇中心学校塑胶运动场项目 |
建设地点 | 屏山县锦屏镇金河社区D区,锦屏镇中心学校校园内。 |
实施时间 | 90日历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项目总面积4541平方米.运动场内布置环形3跑道,60米长直道6跑道,规格为跑道间距1.22米,长度为220米;环形跑道内布置标准篮球场三个,规格为15米×28米;排球场一个,规格18米×9米;5人制足球场一个;环形跑道周边半圆区布置羽毛球场,规格13.4米×6.1米;布置跳远沙坑,规格为3.6×6.5×0.6。涉及的工程还有:环形跑道内两个圆弧区域594平方米硬化,环形跑道中间场地原有不达标混凝土基础的翻新514.8平方米,运动场基底处理约3198平方米;环形跑道外增加塑胶面积1343平方米以及围网等设施;旗台一个,旗杆3根。 |
建设资金 | 市上下达2015年塑胶运动场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 |
其他 | 1、施工期间,因比选中选人(即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学校现有围墙、硬化地面以及其他设备设施等损坏,概由比选中选人(即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其经费。 2、请各比选申请人应自行安排时间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自行组织踏勘,查明或核实填写该固定价比选工程项目“比选申请函”、签订“施工合同”以及编制“技术部分文件(资料)”(技术部分文件至少应包括:①施工组织设计;②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等所需的一切资料。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比选申请人应承担自行踏勘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
三、项目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 屏山县锦屏镇中心学校塑胶运动场项目 |
四、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2.其他要求:(1)本公司无不良信用记录。比选申请人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本项目时没有在其它未完成的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中选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它项目担任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报名时应提供复印件(加盖屏山注册公司鲜章)],并应与报名申请书中一致。
(2)本工程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申请人必须在随机摇号抽取之前将比选保证金交纳凭据(应在银行回单上注明该工程项目名称)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加盖施工企业公章传真至项目业主(在项目抽取时提交监督单位查验,未提供者取消本次抽取资格)。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ybps.gov.cn上发布。
六、报名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到《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ybps.gov.cn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
到宜宾兴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宜宾市南岸宜都花园8栋2单元5楼19号)报名,报名时提交一份报名申请书(加盖屏山注册公司鲜章)。
(2)此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申请人报名时间为:从 2015年8月17日(北京时间)发出参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5年8月20日17 时00 分 (北京时间)截止。
(3)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参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
A.直接向项目业主提交。
户 名:屏山县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开户银行:四川屏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8815***********44
(4)本工程项目(合同段)项目业主采用的最高限价、发包价、参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 最高限价 | 发包价 | 参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 备注 |
施工1 | 77.54 | 72.11 | 3.60 | / |
最高限价和参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七、随机抽取中选人
(1)项目业主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 2015年8 月21日10 时00分 ,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即新县城行政办公楼1号楼1楼)公开举行屏山县政府投资小型项目施工企业备选库中随机摇号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摇号抽取 1个作为中选人。
(2)随机摇号抽取并公示后,在3个工作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项目业主将没收中选人的保证金。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屏山县锦屏镇中心学校
地址:屏山县锦屏镇中心学校
联系人:王先生、彭女士
联系电话:158****0069、187****7262
传 真:
电子信箱(E-mail):731340870@qq.com
***:1.报名申请书
2.发包价清单(含固定单价)
3.施工图
4.合同样本
屏山县锦屏镇中心学校
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