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中共屏山县纪委屏山县监察局屏山县民政局关于印发〈屏山县2017年村(居)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
村(居)务公开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推进村(居)改革发展,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完善村(居)民自治,创新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依法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对于促进各级干部依法行政,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党和政府在基层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为使各乡镇、村(居)更好地理解、掌握、执行好县纪委、监察局、县民政局行文通知的《屏山县2017年村(居)务公开实施方案》,特此解读如下:
■《方案》出台背景和目的 一是在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下,我县依法治村示范创建的需要。从农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村务公开实际问题入手,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等民主权利,让依法开展村务公开,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二是新常态下构建以党的领导为核心、一核多元、共建共治村级治理体系,实现村(居)和谐发展,群众安居乐业总目标的需要。三是在第十届村(居)委换届选举后新班子刚刚就位,群众满怀期望的特殊时段出台《方案》,为村干部规范自身行为敲响警钟,筑牢法治防线;四是阳光问廉微腐败,凸显了村务公开不到位的严重后果,促使我县举一反三,提升我县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整体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需要。《方案》的出台,为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改变我县个别地方存在的村(居)务公开内容不全面、程序不规范、搞形式、走过场的现状,提供了挂图作战的路线图,有利于提升我县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
■方案的重要特点 规范村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效,着力解决群众看不懂问题,消除微腐败产生的温床。
在村(居)务公开的内容方面,认真梳理了村级政务、财务、自治事务公开事项,重点解决村(居)务公开内容不全面的问题,防止出现选择性公开、虚假性公开、形式性公开及公开的内容让群众看不懂等现象。通过村(居)务公开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做到凡是涉及村(居)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凡是涉及本村(居)经济社会发展的事项、凡是村(居)民关心的想知道的事项,都进行全方位公开。尤其是突出村级财务公开这个村(居)民最为关心的核心内容,要求必须公开流水帐,让群众看得清楚、搞得明白。重点要公开三资(资金、资源、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做到来源清楚、去向明确、管理使用规范有序。
在严格规范村(居)务公开的程序方面,《方案》将村(居)务公开归纳为以下程序图,即:村委议题提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审查内容→村(居)两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并讨论通过→实施公开→询问监督→备案存档六个程序,具有极强的操作性。
在村(居)务公开的形式方面,强调要以村(居)务公开栏为主,遵循便民的原则,在相对集中的村组设立村(居)务公开栏。旁边设立意见箱并公布监督电话,广泛收集村(居)民意见或建议。同时要丰富村(居)务公开的形式,通过网络、广播、有线电视、电子显示屏等现代媒介及短信、微信、微博等形式公开,还要通过召开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民议事会(村、居民理事会)、听证会或论证会、发放明白纸(卡)、公开信、公开小册子到户等多种形式进行辅助公开。
在村(居)务公开的时间要求方面,明确一般的村(居)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每月公布一次。在村(居)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公布的内容应当保留10日以上,并按照公开一份存档一份的原则全程留痕,少于10日的应当重新公布。让公开透明成为基层治理工作取信于民的润滑剂、成为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推进器。
■纪律保证,务求实效 《方案》明确强调加强领导,将此项工作纳入乡村两级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狠抓落实,健全监督机制。对思想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群众反响强烈,造成恶劣影响后果的乡镇,由县纪委监察严肃问责。体现了党委政府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务求工作实效的决心。
屏山县民政局
2017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