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召开2016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
2016年3月9日,屏山县2016年第一次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在县委组织部会议室召开。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县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召集人陈林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县审计局局长彭超向联席会成员单位通报了2015年度我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创新做法和取得的成绩。一是出台了《屏山县科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实行)》。完善了对不同岗位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职责的评价体系,通过对评价指标的量化打分,更能直观反映工作业绩和存在的不足;二是规范了对村(社区)两委负责人的审计。出台了《屏山县村(社区)两委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对审计村级组织负责人的程序、内容、评价及结果运用作了明确;三是扩大经济责任审计监督覆盖面。在对6个城郊结合部村(社区)进行了审计检查的基础上,通过成员单位参与、外聘中介机构,按照经济责任审计的标准对2个乡镇、5个部门和10个重点扶贫村进行了履行经济责任审计检查;四是加大了结果运用的力度,部门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纪委(监察局)对审计移送的屏山镇新农村3人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了党纪处分;县委书记在经济责任审计检查的综合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县纪委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会上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作了通报。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县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召集人陈林同志充分肯定了2015年度屏山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陈部长指出,屏山县贯彻落实两办《实施细则》和省市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比较到位;2015年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反映出部门协作、多兵团作战是现实的需要,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越发重要。陈部长要求,2016年的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被审计单位的管理,要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强追踪督查;二要配合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审计监督:乡村换届在即,审计要实时多方位、多方式介入;扶贫攻坚涉及面广量宽金额大,审计要关口前移;三是审计队伍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既要忠于法律依法审计、又要规范程序提高审计质量。
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等成员单位分别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和希望。会议还对2016年度科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进行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