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负责组织拟定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县域经济发展的指导协调工作,安排全县投资计划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并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审核、转报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对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承担省、市发改委安排的招商引资相关工作。
2.机构人员情况。设有办公室、以工代赈办、综合股、政策法规股、物价监督检查所共5个股室。行政编制12人,实有11人,事业编制10人,实有9人。
3.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行政编制退休1人,选调1人,年末实有数不变;事业新增考调6人,年末实有9人;退休增加1人,年末数为11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对上争取。一是对上争取到位专项资金7.302亿元;二是争取并落实了移民的工业企业扶持电价(趸售电价由原来的0.5456元/千瓦时下降到0.4628元/千瓦时),争取向家坝电站留存电量扶持电价补助资金约5000万元。三是2014年新增易地扶贫搬迁工程1个、片区综合开发项目1个、以工代赈项目示范村3个、以工代赈示范工程1个、以工代赈常规项目2个。下达我县8个项目计划资金2350万元。
2.重大(点)项目推进。一是2014年全县重大项目29个,重点项目24个,开工在建重大(点)项目37个。二是2014年市级重点项目5个如期完成年初目标任务。
3.招投标工作。一是全年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共119个,其中公开招标28个,比选91个(含代理机构27个)。招标项目预算总额为22448.7万元,中标价总额19668.72万元,节约资金2779.98万元,节资率为12.38%。二是开展全县各乡镇和县级部门项目建设工作的分管领导及具体经办人招投标专题培训2次。三是代县政府拟《屏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管理的通知》(屏府发﹝2014﹞9号),进一步规范了招投标管理工作。四是开展全县招投标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以及2013年—2014年在建工程项目巡查,对全县各乡镇和建设重点部门项目的实施情况开展了检查,对个别项目存在问题,及时指出并要求限期整改。
4.配合启动成贵高铁屏山段建设的推进情况。全面完成上级下达征地任务,完成正线征地527亩,完成两个建设分部项目部驻地、搅拌场、钢筋加工厂及材料进场便道、施工进场便道等临时用地外业调查约498亩,完成36户拆迁房屋的外业调查工作。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详见***1和***2)
本年度调整追加主要是:离休干部医疗费和一次性死亡抚恤金20.26万元;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600万元(比上年增加24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55万元(省级20万元,县级35万元)。
(二)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当年收入支出基本情况,与上年度对比情况,及增减变动主要原因(详见各***)。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详见***1):其中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比上年增加240万元。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详见***4)
3.“三公”经费支出执行情况(详见***5):全年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量与上年决算数不变为4辆;2014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后,公务车辆运行费和公务接待与上年决算数对比均有大幅度下降。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详见***6):年末结转增加主要是未支付的省市县安排的项目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详见***7):
(一)按照新会计制度将上下年度新旧科目作了相应调整。“现金”对应科目为“库存现金”、“固定资产”对应科目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原价”、“固定基金”对应科目为“资产基金”、“暂付款”对应科目为“其他应收款”、“暂存款”对应科目为“其他应付款”。
(二)“其他应收款”主要是职工年前出差借款尚未结算;“其他应付款”主要是省市县安排的项目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含物价局合并时转入的以前年度专项工作经费)。
(三)新增购置固定资产12.18万元;增加原物价局购置车辆费19.74万元(因2013年决算“资产情况表”增加了物价局购置车辆数1台,但未增加购置支出,购置支出由原物价局账户单列固定资产。按照2014年9月按县政府会议纪要“取消原物价局独立运行,所有人财物并入发改局运行”,则本年度“资产情况表”增加2013年原物价局购置车辆费19.7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