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质监局荣获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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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8日发表
日前,经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定,兰陵县被授予“山东省质监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称号,成为全省37个获此殊荣的县(区)之一。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兰陵县质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制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山东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十二五”规划》,坚持做到学法、用法、守法,不断提高自身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要求,依法履职,工作成效明显,在开展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预防化解行政争议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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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10:17:0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