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1.出台《威海市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的背景和意义。
答: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是工商登记的主要内容之一。现行的登记制度对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做出了比较严格的规定。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一方面住所资源变得日益稀缺,另一方面现行的登记制度已经难以适应包括创意设计、电子商务等新兴经济业态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发展需要,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制约了社会投资创业的热情,不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因此必须改革现行的住所登记制度。
2014年***出台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中,明确要求简化市场主体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手续。在省政府出台的《关于贯彻国发〔2014〕7号文件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加强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中,也要求由设区市人民政府对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做出具体规定。今年以来,根据上级改革精神,市工商局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起草制定了《威海市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6月24日市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该《办法》,并于近期在全市实施。
放宽企业住所登记条件,是商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促进工商登记便利化、降低创业成本、激发投资热情,有效培育发展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创新型企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威海市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都做了哪些方面的规定?
答:《威海市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了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的使用功能;二是简化了企业住所登记、经营场所登记备案手续;三是对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做出了原则规定;四是就各职能部门在加强住所和经营场所监督管理方面做出了规定。
3.《威海市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中最大的亮点是什么?
答:该《办法》最大的亮点就是允许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
一址多照,就是在同一地址可以作为多个企业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而按照过去的登记规定,一个地址只能作为一个企业的住所或经营场所。这条规定有利于初创小微企业、电子商务等市场主体的发展。
一照多址,就是在住所外增设经营场所且在同一区市(包括开发区)域内的,由企业自主选择办理分支机构登记或经营场所备案。这条规定既尊重了企业的自主选择权,也有利于企业减少登记注册成本。
4.《威海市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了允许商务秘书企业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住所托管服务及其他配套服务,具体是什么意思?
答:商务秘书企业是指为入驻的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住所托管服务及其他配套商务秘书服务的企业。商务秘书企业的服务对象主要是电子商务企业,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代理企业登记、记账、年度报告申报、客户接待、来电转接、会议安排等服务。
以往,电子商务企业虽然对经营场所要求不高,只需一台电脑就可开张经营,但是在办理营业执照时,仍需要找块场地来注册登记。《办法》实施后,电子商务企业可直接以商务秘书企业的地址作为自身住所(经营场所)的登记地址,无需额外找挂靠地址落户,真正实现一台电脑就能开张经营,该条规定有利于将电商企业负责人从各类行政事务中解脱出来,专心从事经营活动,进而推动电子商务企业快速发展。
5.《威海市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对简化住所登记(备案)手续作了哪些规定?
答:《威海市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了实行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申报制,该条包括三层含义,一是企业住所登记和经营场所备案实行申报制,企业自行申报住所和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登记。二是工商部门对申报材料实行形式审查,不再对产权权属、使用功能以及法定用途等进行实质审查。三是申请人应当申报住所和经营场的合法使用证明,并对申报的住所和经营场所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办法》还对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依法应申报的合法使用证明作出了规定,按照是使用自有房屋作为住所(经营场所)、还是租赁或借用他人房屋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不同,分别申报不同的合法使用证明。
6.《威海市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中对于企业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进行了怎样的规定?
答:根据《物权法》第77条,该《办法》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也就是说,在遵守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且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的情况下,住宅可以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同时,住所应当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不得存在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