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等八部门本月底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联合行动
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水电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总工会决定,从2015年11月底至2016年春节前在全市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切实维护好广大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
专项检查分为宣传及自查、执法检查两个阶段,重点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交通和建筑领域、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的情况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
此次检查将按照国家人社部等8部门的要求,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执法力度。对符合《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形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处理的同时向社会披露,列入黑名单。对恶意拖欠、性质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提醒农民工兄弟,要树立维权意识,主动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保留证据,通过正常渠道理性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