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城乡居保享待人员缴费年限养老金调整补发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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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本月,我市城区城乡居保享待人员中,在退休前有缴费的人员,其缴费年限养老金已调整补发到位,调整及补发部分随当月养老金一并发放。
新出台的《宜昌市城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宜府办发[2015]53号)规定,鼓励参保人员长期缴费。从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参保人员缴费每满1年(含补缴年限),其基础养老金每月加发1元。目前我市城区固定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85元,此次调整,即在85元的基础上,若缴费1年,则加发1元,缴费2年,加发2元,以此类推,缴费15年的,基础养老金达到100元。
此次调整从2015年1月起执行,本月发放的养老金中,除增加部分外,还包括2015年1月至2016年5月的补发金额,城区共惠及近7000名有缴费年限的居保享待人员,补发资金 84万多元。(宜昌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田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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