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提升补贴申报条件放宽
近日,从市就业局获悉,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企业职工申报技能提升补贴失业保险参保时间由3年以上放宽至1年以上,这是市人社部门落实***、***关于增强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国家、省《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的重要配套政策。
为进一步推动深入实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效应,助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人社部从2018年起在全国实施了失业保险支持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展翅行动,旨在激励和引导广大参保职工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就业稳定性,从源头上减少失业,维护就业局势稳定,助力建设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2018年,全市共有2500余名企业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410余万元,享受人数和金额居省内前列。
同时,市就业局友情提醒,申报技能提升补贴:一是必须为企业职工,行政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或组织的劳动者不能申请技能提升补贴;二是必须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取得证书后应在发证日期起12个月内在当前失业保险参保地申请补贴,逾期不予办理。
(宜昌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林华、曹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