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种交通违法行为被列为文明交通失信行为
2月9日,记者从市运管处获悉,市运管处联合市交警部门对出租、客车等经营性道路运输车辆的文明交通失信人,实行联动惩戒管理,酒后驾车、超载等12种行为被确定为文明交通失信行为,失信人将被拉进黑名单。失信最严重者将被处以暂停营运、吊销许可证处罚。文明交通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为5年,期满系统自动消除。
近日,市运管处联合市交警部门制定印发了《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即日起正式实施。《办法》将12种情形列为文明交通失信行为,其中包括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许可驾驶机动车、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上。
届时,我们双方将共同搭建文明交通信用共享平台,确定违章信息采录提取、转递流程,实行联动惩戒管理。昨日,市运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市运管处将负责对经营性道路运输车辆文明交通失信人实施联动惩戒,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负责记录整理经营性道路运输车辆驾驶人的文明交通失信行为信息。
据了解,被列入到文明交通失信黑名单中的人员,市运管处将负责将其与市场准入、营运资质管理考核挂钩,纳入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体系,并根据文明交通失信行为严重程度对失信行为人采取集中培训学习、考核记分、暂停营运、吊销许可证件等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