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社局四大举措搞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县人社局按照“预防为主、调节为主、基层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多元化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营造良好的用工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共接待来访群众300余人次,为200多名劳动者和劳资人员提供了政策咨询服务,调解劳动纠纷18起。
1、加强组织机构建设。一是对劳动人事争议院的人员进行了调整。根据中层骨干轮岗的要求,仲裁院三名人员中二人进行了调整,保留了一名专业人才,实现了老、中、青搭配,充满朝气、活力。二是突出抓好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完善基层调解工作机制。在部分乡镇和规模类企业设立基层调解委员会和调解组织,及时调处各类劳资纠纷,防止矛盾发生。
2、建立“预防为主”机制。深入乡镇基层、各类企事业和其他用人单位发放宣传资料,帮助用人单位规范管理,从源头预防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发生。通过社会化宣传教育活动等形式,不断增强全社会守法意识,规范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权益。
3、大力推行“温馨调解”。以理顺关系、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作为工作目标,实行温馨调解,建立了“以调解为主,仲裁为辅”的工作机制。以柔性协调为主化解各类矛盾,确保问题处理合法、合理。
4、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全面提升仲裁院建设水平。高度重视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大力加强基础保障建设,抓好仲裁员、调解员培训,不断提升调解队伍法律业务素质和争议调处能力。(供稿王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