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出台制度保障行政处罚网上规范透明运行
为规范教育行政执法行为,实现行政处罚网上规范透明运行,保障教育行政执法平台的正常运行,根据《青岛市网上行政处罚执法监督管理办法》《青岛市教育局行政执法工作规程》等规定,近日,市教育局出台《行政执法平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前期,市教育局依托青岛市行政执法平台,建立了教育行政执法平台,主要承担市教育局网上行政处罚、网上查询投诉和网上执法监督等功能。《办法》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市教育局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必须在教育行政执法平台上办理。市教育局相关处室应当对应违法事实,严格按照执法平台中的处罚标准和处罚流程运行办理,及时、准确、详细填写相关信息,从案源登记、立案到作出处罚决定和结案,都要依法依规进行录入。
《办法》共分二十七条,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办法》的制定,全面细化了行政执法平台的使用及管理的整个过程,确定了局领导、相关处室在行政执法平台使用及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明确了监督检查的形式、责任追究的主要内容及责任追究的主体,对规范教育行政执法行为,保障行政处罚网上规范透明运行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市教育局将根据《办法》规定,加强对执法平台的规范管理,将应当纳入执法平台运行的教育行政处罚案件全部纳入,做到公正、公开、透明,保障行政相对人及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