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肺炎福泉市关于暂停人员聚集等相关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 为有效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切断新型冠状病毒通过人群聚集传播扩散,避免增加感染源,经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20年1月26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暂停人员聚集相关活动,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一、取消全市范围内所有文体活动,严禁疫情防控期间组织任何聚集性活动,严禁疫情防控期间举办任何赛事;全市所有文化娱乐场所、文化馆、图书馆、体育馆停止营业。 二、建议全市各景区、健身场所、KTV、电影院、酒吧、网吧等人员聚集场所暂停营业。 三、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从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严禁在疫情防控期间操办除丧葬以外的任何酒席,群众操办丧事必须报所在乡镇(街道)登记,并严格控制规模和人数。由乡镇(街道)具体负责,对辖区内操办的丧葬酒席进行监管和处置。 四、停止一切赶场集会、群众性聚餐等人群集会活动,呼吁广大市民尽量减少走亲访友,尽量不要外出参加聚会聚餐活动,尽量不要前往人员密集场所,最大限度保障自身及家人健康。 五、关闭我市辖区内各农贸市场活禽宰杀摊点,严禁贩卖野生动物。 本通知至印发生效后,仍继续开展人员聚集活动和活禽宰杀等经营活动的相关人员,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对拒不停止聚集活动和经营活禽宰杀的,一律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福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