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峰区集中整治保护饮用水源
连日来,石峰区开展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集中整治行动。区河长办联动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公安、城管等部门,重点整治一级饮用水源区域垂钓、破坏隔离护栏设施等非法行为,切实防范饮用水源风险隐患。
水源保护区的划定以取水点来划分。一级饮用水保护区,以取水点起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的水域及其河岸两侧纵深各200米的陆域。按照规定,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畜禽和网箱养殖活动;禁止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活动和垂钓。
该区出台《关于开展打击湘江石峰段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垂钓和隔离护栏设施毁损行为百日行动整治方案》,建立“政府主导、部门监管、全社会参与”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常态化巡查机制,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区政府组织开展常态化巡查执法,建立统一工作台账。区河委会成员单位按照“责任清单”,限期整改问题。区直部门牵头,督导辖区街道严格落实属地管理。
截至目前,该区在2.3公里的保护区域,设置警示告示牌和宣传横幅,宣传保护饮用水源地的相关管理规定和违禁行为,总计劝离钓鱼人数62人、收缴钓竿7根,修复护栏21处。在此基础上,该区在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安装了37个***头、4个广播,进一步提升一级饮用水源地的现代化管护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