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右江区民政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根据区委全面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和公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通知》(百右法办通〔2021〕2号)文件精神,区民政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结合2020年民政中心工作,重点围绕改善民生、维护民利、保障民权三大目标,认真总结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目标。
局党组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和二层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明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任务和职责,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坚持与民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落实机关法治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及二层机构负责人分工落实,切实做到法治建设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的良好局面。认真执行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制度,坚持局长办公会、法制工作例会与不定期召开专项协调会相结合,及时研究解决我局机关法治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机构,我局设有行政审批办公室,主要职责为承担民政系统行政审批、普法宣传、教育培训、执法监督等工作。
(二)完善工作体制,提升工作效率。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我局近年来都能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执法公示,并针对民政执法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前部署,统筹安排,切实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对重点行政事项和行政权力进行分解,将任务层层分解到责任股室,细化落实到人,明确录入时限,做到业务办理与政务公开保持同步,提高公开效率。各执法股室认真梳理和把握公开内容,坚持将人民群众关心的民生热点、焦点问题及时公开,确保人民群众监督权、知情权、参与权的真正实现。
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局有专人负责在政府门户网站执法公示,并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以及编制并公开本机关服务指南,设置有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窗口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在执法过程中,我局5名执法人员按要求配备有5套执法音像记录设备,执法人员均能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做到执法全过程公示执法身份,在出具行政执法文书时,能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能严格落实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三是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要求,我局行政审批办公室主要负责对社会组织行政执法案件集中管理,并成立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层层把关行政执法案件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公平公正公开。2020年,我局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二十二条 “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之规定的广西豪泽衣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处二万元罚款。
(三)强化行政监督,稳妥处置矛盾。
民政工作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民政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民政工作面广,民政服务对象迫切需要政策咨询和公开、公正、科学的政策帮助,为满足群众的要求和愿望,更好地落实民政民生,全方位地做好民政工作,我局坚持依法行政,明确民政部门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引导民政服务对象依法通过行政复议渠道解决行政争议,力争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同时,社会组织管理、社会救助、勘界普查、婚姻登记、殡葬收养等民政工作可能引发行政复议或者行政争议的业务股室工作人员,及时组织学习《***信访条例》、《行政复议法》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信访值班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认真做好信访群众的政策解答和说服教育工作,及时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缺乏良好的执法环境。长期以来,民政部门在人们心目中一直是负责民生保障的社会福利部门,而非执法部门。由于思想认识上存在着误区,造成了实际工作中常常出现重政策、轻法律,重审批、轻监管,重服务、轻管理,重说理、轻处罚等偏差,政执法更多的是扮演了“调解员”的角色,给民政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带来了较大的阻力。
(二)法制机构建设滞后,缺乏应有的执法力量。目前,右江区民政系统虽设立有行政审批办公室,但在机构编制和人员配备上未能到位,且均为兼职工作人员,无法统一规范行政监管、执法监察、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各项行政行为,难以及时有效地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执法培训、检查考核等日常民政法制工作,极大地制约了我区民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与日益繁重的民政行政执法任务不相适应。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民政执法机构队伍。不是仅仅在局机关设立机构,要进一步落实专职人员,争取部分人员编制,明确职责及经费保障等,为开展民政领域行政执法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依法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要求凡是从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管等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必须通过执法资格证考试,实行持证上岗。
(三)加强行政执法教育培训。要不断加大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培训的力度,通过开展学法用法、法制宣传月、法律知识考试等活动,深入开展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民政干部的法治意识,采取集中轮训与岗位学习相结合的办法,组织民政执法人员系统学习民政专业法律法规,增强执法人员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尊严,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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