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展宏锌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锌焙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网上第一次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现对云梦县展宏废旧金属加工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锌焙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2013年6月,云梦县展宏废旧金属加工有限公司对公司拟建的年产10000吨锌焙砂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2013年7月,云梦县环保局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同意拟建项目按照环境报告表中的相应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2014年6月,云梦县环保局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通过并批复了该项目的环评验收。此后,云梦县展宏废旧金属加工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锌焙砂项目按照既定的原料、工艺及产品方案进行生产运营。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号),项目运行中使用的原料含锌环保除尘灰不属于危险废物。
2016年8月1日,环保部、发改委和公安部联合颁布了新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 第39号),项目运营使用的含锌环保除尘灰列入了本名录范围内,属于HW31-312-001-31(电炉炼钢过程中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和废水处理污泥)。因此,本项目属于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工程项目,为核实和进一步控制本项目运行中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建设单位特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分析项目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整改的内容,以期确保项目运行不催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云梦县展宏废旧金属加工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云梦县道桥镇特色工业园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136****2999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与主要工作内容
建设评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过程回顾。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措施落实、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环境监测情况,以及公众意见收集调查情况等;
(二)建设项目工程评价。包括项目地点、规模、生产工艺或者运行调度方式,环境污染或者生态影响的来源、影响方式、程度和范围等;
(三)区域环境变化评价。包括建设项目周围区域环境敏感目标变化、污染源或者其他影响源变化、环境质量现状和变化趋势分析等;
(四)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评估。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定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是否适用、有效,能否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等;
(五)环境影响预测验证。包括主要环境要素的预测影响与实际影响差异,原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和结论有无重大漏项或者明显错误,持久性、累积性和不确定性环境影响的表现等;
(六)环境保护补救方案和改进措施;
(七)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提出关于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2.在该项目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建设单位还将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网上公示报告书简本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重点关心的本项目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对项目建设带来的影响的接受程度、对利益受到影响的处理意见、对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3.在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将通过适当方式,向提出意见的公众反馈意见处理情况。
4.建设单位将认真考虑公众意见,并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1.即日起,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拟建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2.公众参与调查表
3.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采用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发放与收集、网上公众参与调查两种方式,希望有关单位及代表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参与本项目的公众参与工作。
七、公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
公示发布时间: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