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4次会议
12月17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4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了台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台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殡葬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代表辞职案;听取和审议了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变化情况和补选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通过了关于召开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补选了市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郭显军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建立健全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是贯彻落实***及省市县委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重要举措,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必然要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议意见研究办理工作,制定办理工作计划,确定具体责任人员,推进审议意见落实,促进我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扎实开展,强化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达到合理配置资源、科学管理资源、有效利用资源、实现保值增值目的。
会议要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把殡葬改革作为重要的民生保障和社会公共服务事项来抓,出台系列文件和配套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措施,积极投入经费,持续深入推进殡葬改革。要严格执行殡葬管理,切实强化价格监管,防止和纠正殡葬服务收费不规范、殡葬用品和公墓价格虚高等问题,切实减轻群众丧葬不合理负担,维护丧属自由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要加快推进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促进形成文明健康殡葬方式。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全体同志要集中精力,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做好大会各项筹备工作,努力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各代表团团长要认真做好代表的组织工作,组织全体代表准时参加大会,服从大会统一安排,按要求参加大会各项活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职责分工,全面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安排,做到标准不降、要求不减,确保本次大会高标准、高质量、零失误胜利召开。
会议希望,补选的市人大代表要注重理论学习,强化代表意识,提高履职能力,依法履行职责,发挥代表作用,增强履职实效,以实际行动不负台安人民的信赖与重托。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郝时道、张影、刘丰田,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肇启慧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付鹏,县人民法院院长于德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忠,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赵玉宇列席会议。
(何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