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田隧道2支洞取水工程室外排洪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深龙审通〔2014〕298号审计通知书的要求,我局派出审计组,于2014年10月13日至12月25日,对雁田隧道2#支洞取水工程-室外排洪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根据有关审计准则,横岗街道办对其提供的与审计有关的会计资料、基建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审计机关的责任是对其进行审计并作出审计结论。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是为解决横岗泵站厂外下雨排洪问题而产生的配套设计,主要内容是将下游土渠统一扩宽、重新修建为浆砌石明渠或箱涵,以满足该区域的排洪要求,顺畅排入雁田水库。根据深龙发改〔2011〕249号文,本工程计划投资232.69万元。工程在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龙岗分中心公开招标,确定中标施工单位为深圳市广汇源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合同价1 570 151.13元。该工程建设单位为横岗街道办,设计单位为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监理单位为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于2011年10月13日开工,2013年12月11日竣工。经相关单位共同验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工程经建设单位及广东金厦工程管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送审造价1 891 627.82元,审计审定造价1 744 159.04元(其中建安费1 500 711.74元),核减147 468.78元,核减率7.79%。
三、工程财务审计情况
截至审计日期,横岗街道办共收到本项目拨款141万元。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能够按照基建程序实施并管理项目,工程资料较齐全;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较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反映了本项目的建设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
(一)多计工程造价147 468.78元。主要原因是:
1.多计拆除、挖淤泥等工程量,核减造价114 767.49元;
2.多计设计费、监理费、招标代理费等其他费,核减造价 32 701.29元。
(二)未按规定及时送审项目竣工决算。该项目2013年12月竣工验收,2014年10月送审,未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90日内送审,该行为与《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深龙府〔2008〕29号)第四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在60日内编制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决算,报区发改部门委托审计部门审核,并应在90日内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区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规定不符。
六、审计处理意见
(一)关于多计工程造价147 468.78元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以调整的规定,多计工程造价147 468.78元予以调减,项目以审定造价1 744 159.04元进行结算。
(二)关于未按规定及时送审的问题。建设单位今后应加强对工程竣工决算送审的管理工作,及时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建设单位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9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龙岗区审计局。
本报告及有关整改情况随后将以适当方式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