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开封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汴人社〔2012〕100号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汴人社〔2012〕100号
关于2012年度开封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人社局,市直各单位:
为保证2012年度我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商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现就做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高、中级职称单位报送的材料
(一)以县、区或市直局(委)为单位,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分系列、级别、专业和评审类型规范打印的《河南省 年度 系列申报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A3纸,一式3份),提交《资格审查表》要求的学历证书(后学历人员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职称外语证书等原件,经审查合格后,1份市职改办留存,1份报相应评委会,1份呈报单位留存,同时接收申报人员《评审简表》的电子文本。
资格审查时间:高级各系列(除中学高级外)时间安排见***1,中小学教师系列时间安排见***4,中级各系列(除中小学外)时间安排见***5。资格审查的截止时间为评委会截止接收材料的时间。
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9月底。比如,有聘任要求的系列(专业),今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任职年限要求5年以上的,应在2007年6月30日前取得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于2007年9月30日前聘任。任职年限要求不同的依次类推。
(二)以县区或市直局(委)为单位,报送申报人所在单位开展“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情况报告1份。
(三)个人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式2份,1份报相应评委会所在部门留存,1份呈报单位留存。没有提交《保证书》的一律不接收材料。
(四)呈报单位报送材料的目录(清单)一式2份(主要内容为:单位名称、评审材料总数、分专业材料数、破格人数等),1份报相应评委会所在部门,1份呈报单位留存。评审材料一人一袋,袋子外面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专业、级别。
(五)报送中小学教师评审材料时,须提交2010年以来各级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获奖文件和文明班集体、优秀班主任奖励文件,教科研活动中教学研究论文获奖文件、教师节期间表彰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表彰文件等与职称评审有关的奖励文件原件或加盖发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六)驻汴单位或外市委托我市代评人员,需提交主管部门或外市职改部门出具的委托代评函。
二、个人需报送的材料
(一)《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或《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或《河南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表》或《河南省民间艺术人才职称评定表》一式3份。
(二)个人近期免冠1寸片5张(不需参加面试答辩人员4张)。其中2张(不需参加面试答辩人员1张)粘贴于开封市
县(区) 单位 级别 系列 专业照片粘贴表中(见***6),3张粘贴于《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并在《评审表》第1页“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
(三)经单位核实、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的《评审简表》,申报高级职称人员(中学高级除外)一式35份(参加答辩的人员45份),申报中学高级或申报各系列中级职称人员一式3份,以及同内容的《评审简表》电子文本。申报农民技术人员和民间艺术人才的《评审简表》(可手写或打印)一式20份。
(四)参加答辩人员的个人业务自传高级一式10份,中级一式5份。
(五)破格申报人员的破格申请报告一式2份。
(六)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七)第一学历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各1份或在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丢失的,应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
(八)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为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九)外语(含古汉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外语考试合格证、免试审批表原件、符合外语免试条件且不需办理免试审批手续的相关证件原件或经审核后的复印件(无外语要求的系列除外)。
(十)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十一)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检索页。申报系列有论文鉴定要求的,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篇目(鉴定论文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1份),其中,需参加面试答辩的申报人员鉴定2篇,其他申报人员鉴定1篇。
(十二)申报系列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它材料、证明,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十三)下列有关人员另须提交的材料:
1.从机关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提交证明其原公务员身份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通知原件。
2.非国有单位的人员,提交证明本单位性质的有效文(证)件和确认本人为该单位员工的有效证明原件。
3.申报高校教师高级职务的人员提交1章教案,申报高级实验师的人员提交2份实验教案(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申报直接认定副教授的人员提交1章教案和教学录像以及文件规定的其它材料。
4.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提交本人所教学科1学年的教案或电子教案。
5.为贯彻落实团中央、教育部、人社部、全国少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0〕33号)精神,在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中,将大队辅导员少先队工作内容、工作量以及获得少先队工作方面的奖励和成果纳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范围。
6.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以及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教授、正高级会计师、正高级经济师资格,提交本人正式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经展示后须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章)。
三、其它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上述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报送有关评审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人参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评委会截止接收材料的时间。
(三)答辩人员须到评委会进行答辩。答辩时须提交本人正式居民身份证,答辩时间由评委会另行通知。
(四)单位和个人可以到“河南职称网”(www.hnzcw.gov.cn、www.hnzc.gov.cn)免费《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软件录入、打印《评审简表》、《资格审查表》。有关表格可以从“河南职称网”→“资料”栏目中免费。
(五)2012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评审工作安排另行下发。
***:1.2012年度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间安排表
2.高校、中专教师、农业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接收日程
3.考评结合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务考试安排
4.2012年度开封市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接收日程
5.2012年度开封市各系列(专业)中级(除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接收日程
6.开封市 县(区)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