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我市首例聘任制公务员试用期考核工作
完成我市首例聘任制公务员试用期考核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新录用聘任制公务员培养和管理,确保聘任制公务员的聘用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市公务员局、市交通运输局于10月12日对我市首例聘任制公务员试用期表现进行考核评测。
为确保此次考核工作顺利开展,制订了《开封市地方海事局聘任制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方案》,严格遵循《聘任制公务员聘任合同》相关约定,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务员局、市地方海事局及相关技术人员组成考核小组,本着严肃考核纪律,尊重事实、突出实绩、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考核。经民主评议、被考核人总结汇报,组织座谈等流程,全面考核了聘任制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其聘任合同确定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经严格考核,市交通运输局认为所聘任人员符合聘用要求,同意按期转正。
通过本次考核测评,市公务员局近日将为我市首例聘任制公务员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聘任制公务员招录管理工作又前进了一大步,为我市创新人才引进机制,积累了宝贵经验。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