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雨水集蓄利用项目获省级验收
近日,由眉山市水利局副局长卢明春带队的四川省农村饮水安全和雨水集蓄利用项目验收专家组,对我市2005-2007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和2008年雨水集蓄利用项目进行了验收。专家组一行通过对平昌县驷马镇、五木镇、元山镇及西城新区,通江县民胜镇、草池乡、新场乡、诺水河镇等地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和雨水集蓄利用项目进行了抽验,并采取听汇报、查内业、看财务、访农户等方式全面、细致、深入地了解有关项目工程的实施情况。
验收专家组认为,我市农村安全饮水及雨水集蓄利用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群众组织发动充分、建设管理规范有序、工程质量十分标准、管护制度逗硬落实、受益群众非常满意,全面完成省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同意通过验收。
2005-2007年期间,省发改委、水利厅共下达我市投资计划1504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9986万元,计划解决38.36万人饮水安全问题。通过三年时间的艰苦努力,共兴建各类饮水安全工程8700处,其中:集中供水工程358处,分散供水工程8342处,完成投资15087万元,解决了188个乡镇840个项目村39.16万人(通江县20.9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占计划任务的102%。2008年,省财政厅、水利厅下达我市中央和省级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资金600万元,计划在四县(区)15个项目村实施雨水集蓄利用项目,截止2009年4月底,这15个项目村共投资1406万元,兴建水利工程714处,其中:新建与整治山平塘51口,蓄水池653口,石河堰10处,实现新增水量28万立方米,恢复水量14万立方米,新增旱地浇灌面积7698万亩。
验收组认为,巴中市在实施饮水安全和雨水集蓄利用项目中做到了“五落实”(群众发动落实、组织措施落实、技术指导落实、资金调度落实、管护责任落实),“五到位”(领导表率作用到位、群众筹资投劳到位、工作监管到位、技术服务到位、建设目标到位),“三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创新、建管模式创新),对2005-2007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和2008年雨水集蓄利用项目的总体评价为“优秀”。